市住建委 市政务服务办 关于深入推进“多审合一”数字化平台运用的通知
宜市住建文〔2018〕50号
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有关部门、相关中介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施工图数字化审查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7]45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验合一”“多证合一”系列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7]78号)要求,深入推进“多审合一”数字化平台运用,进一步提升审图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18年8月1日起,凡是在宜昌市(含县市区)区域内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的业主以及从事勘察、设计、图审业务的机构,必须进入“宜昌市数字化多审合一平台”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网上联合审查。
2、对2018年8月1日后通过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的建设项目,由规划部门提前告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进入“宜昌市数字化多审合一平台”进行审查。各建设单位督促项目勘察、设计、图审机构进入“宜昌市数字化多审合一平台”办理相关注册手续。
3、规划、消防、城管、气象等部门及各中介审图机构应配齐数字化图审设备,对2018年8月1日后的项目图纸审查全部推行电子审图,取消建设单位纸质图纸报送,凡因特殊原因必须实行线下审图的须向市政务服务办、市住建委进行报备。
4、各级审改、政务服务办、智慧办以及有关行政审批部门要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对审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将“宜昌市数字化多审合一平台”运用与政府、企业的信用体系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对“多审合一”相关职能部门和中介机构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办要加大对“宜昌市数字化多审合一平台”运用的督查考核,对落实不力,未按要求开展电子审图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切实推进“数字化多审合一平台”推广运用,不断压缩审图时限,优化审图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附件:用户操作指南.doc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宜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