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宜市住建文【2016】46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葛洲坝基地管理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6〕166号)要求,我委定于近期开展全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为2016年完成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各县区住建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督促有关责任主体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2016年6月24日前将检查报告及《2016年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表(附件2)》盖章后报送我委勘察设计科。
三、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做好自查工作,并于2016年6月22日前将《2016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盖章后报送我委或项目所在住建部门。县市及夷陵区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应将附件3报送当地住建部门;城区(不含夷陵区)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应将附件3报送我委勘察设计科。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全市勘察设计项目进行统计,并将附件3报送我委勘察设计科。
四、我委将在各地、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抽查结果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附件3: 2016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6月20日
(联系人:市住建委勘设科 王梁;联系电话:644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