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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简报(第十七期)

日期:2016-04-14 15:15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1 阅读量:

        宜昌市住建委第四季度结合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现场观摩会、全市市政工程建设经验交流暨现场观摩会及综合执法大检查等工作有序推进两年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按照今年全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和部署,新开工和竣工项目均严格按照两年行动要求实施。12月新开工项目46个,按照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制规定,均签订了责任书和承诺书,新竣工68个项目,有66个项目已设置永久性标牌。

  2、根据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三峡城市群·长江经济带”国际研讨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宜环委发[2015]5号)文件要求,市住建委迅速下发《关于落实“三峡城市群·长江经济带”国际研讨会议期间相关要求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5﹞72号),要求在9月7日至9月17日期间,各有关单位在重点控制区域内,停止土石方开挖(包括前期三通一平项目)、建(构)筑物拆除、钻探作业。市住建委于9月7日至9月17日召开“三峡城市群·长江经济带”国际研讨会。

  3、12月4日下午,在东辰心语项目二标段施工现场召开了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现场观摩会。出席此次会议的有市住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汤凯、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及全市部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代表等共600余人。会议对我市获得此次全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的6家优秀试点企业和5个示范工程进行了表彰,5家企业代表分别进行了经验与交流发言。会议还通报近期全市建筑业动态。汤凯同志对前期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表示肯定,并对年底工作进行了布署。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宜昌召开全省推进城市绿色发展现场会精神和要求,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乘势而上,勇担主责,为全面推进我市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和住建领域改革创新做出更大的贡献。

  4、12月28日,全市市政工程建设经验交流暨现场观摩会在西陵二路快速路高架桥面上举行,这是我市城市建设管理上第一次专门为市政工程行业召开的大会,会议由市住建委党组成员 、总工程师袁庆华主持,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陵二路快速路项目部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市住建委党组书记、主任吴刚同志在会上发表了188体育平台讲话。会议指出,12月20日至21日中央召开的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城市发展要“精明增长”,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市政工程是城市的命脉,既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优质高效安全地建好每项市政工程是市委市政府赋予建设者的职责和使命。

  5、扎实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检查。一是针对新开工报建的项目开展两年行动专项检查,按照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三个方面的检查结果进行现场反馈,并现场下达了执法建议书。同时后期对新建项目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了严密跟踪督办,确保了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再开工建设。二是持续开展新开工但尚未报建的重点建设项目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查处其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同时要求其必须完备报建手续后才能进行正式开工建设。三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持续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综合执法检查工作,同时针对部分重点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了年底节前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并逐步跟踪督办各项目整改落实到位。

  6、检查全市251个在建工程项目。通过检查发现,2015年全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总体推进情况较好,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建筑市场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特别是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2016年将全面推行项目数据库联网,届时人员到位情况将得到有效改善;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的过程监管和源头控制,有效杜绝工程质量问题的群体性投诉和上访事件;三是建设项目参建各方要充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强化“两化”体系的系统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态势持续稳定。下一步将对此次综合大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7、持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有效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根据方案要求,市住建局联合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针对全市251个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整治,围绕建筑施工现场“围挡高标准、出口不带泥、工地无扬尘、裸土全覆盖、降尘设施全”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各方主体责任,落实现场防治措施,加强现场监督管理,严格执法督查问责,把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纳入常态化管控任务。8月至10月为专项检查与集中整治阶段,11月至12月为巩固成效“回头看”阶段,年底前进行总结并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此次专项整治依据《宜昌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行严格执法,对防治不到位的施工现场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对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依据《宜昌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行诚信记录,情况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通报批评,并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推行绿色施工,遏制野蛮施工和粗放施工,全面提高全市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长阳县12月两年行动工作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长阳县住建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工程质量治理领导小组,指导和推动全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长阳县住建局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健全工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为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两书一牌”制度,将新建工程签署“两书”作为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督促未签署的在建工程进行补签并到长阳县质安站备案,根据统计目前长阳县所有在建工程均已签署或补签“两书”,确保项目主要负责人履职到位。

  12月下旬开展2015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共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安全检查记录》4份,《停工通知书》1份,发现各类隐患33条,检查组现场督促参建各方及时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监督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隐患整改率达到96%以上,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强化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监督执法水平,严格执法,彻底消除质量问题发生的苗头。

  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责任。建立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信息档案,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发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长阳县住建局要求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对所属在建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并且每4个月对辖区在建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发现问题依法依规给予严惩重罚,绝不手软;监督员实现常态化巡查检查,对监督的在建工程建立和完善质量责任信息档案,做到有据可查,严格责任追究。

  长阳县住建局高度重视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组建专班强化工程质量全程动态管理,确保监管无漏洞无死角,扎实推进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夷陵区12月两年行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市〔2014〕130号)和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建〔2014〕17号)精神,夷陵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有关企业进行集中学习宣贯,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启动各项工作,确保夷陵区“两年行动”起好步、开好头、快速行动。现将五月份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全面推行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

  十二月,4个新建工程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了《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严格执行工程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制度

  十二月,竣工验收的9个工程项目,全部按《关于严格执行工程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4〕50号)规定,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了永久性标牌。

  三、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行为

    十二月,共检查在建工程60个,检查重点为: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施工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行为。共下达整改通知书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