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16-03-29 13:29来源:建筑业管理科 责任编辑:1 阅读量:
建标[2016]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应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见》(建标[2014]11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我们组织制定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1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