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培育新机 “三个三” 政策打包促多赢
近期,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创新采取组合供应模式,在收回一宗58.02亩闲置低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重新组织出让,结合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在鼓励开发、促进转让方面开展系列改革,实现矿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同步配置。通过应用多项改革创新措施和综合政策工具,取得助企纾困、稳妥处置闲置土地、支持全县磷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多赢结果。
三新。一是首次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模式。将矿业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条件、开发要求、标的价值等纳入供应方案,实行组合供应,进一步完善磷资源产业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二是深化土地预转让制度。积极牵线搭桥,通过招商推介、明确意向用地者,按照“先投入后转让”原则,在原土地权利人和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办理预告登记,新用地企业凭转移预告登记证明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手续。三是深化“交地即交证”。推动服务流程的精简整合及再造。与税务等部门协同配合,在土地供应前开展地籍调查,在新用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同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实现“交地即交证”,将原来土地供应之后再进行不动产登记的串联办理流程变成同步并行办理,促进新项目早日投建。
三导。一是成本导向。立足有效节约企业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为用地单位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资源配置方式,降低企业的用地和用矿成本,提高企业的满意度和竞争力。二是目标导向。以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充分发挥磷矿资源优势,通过“腾笼换鸟”,推动磷矿经济这一支柱产业从传统化工向精细化工、新材料方向裂变升级,向建成国内一流的精细磷化工基地迈进。三是公平导向。针对原用地企业因资源和市场原因无法继续经营、采取依法依规收回土地以化解土地闲置风险的过程中,坚持规范运作,健全平等协商机制,充分尊重原土地使用者意愿,结合前期投入成本、履约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加强沟通衔接,合理制定回收补偿方案,充分保障用地企业合法权益。
三提。一是提高土地效益。及时有效破解项目“烂尾”危机、土地闲置风险,推动闲置低效用地再盘活再利用,促进全县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二是提高经济效益。组合供应模式促进了磷矿行业的集聚和升级,特别是税收贡献显著增加,预计将超过8亿元,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同时,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出让价格,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三是提升品牌效益。将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改革创新与贯彻落实全省关于推动营商环境改革试点工作相结合,创建自然资源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试点,及时梳理总结成熟的经验做法,推出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远安经验”,打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自然资源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