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推进生态管矿
一是严格实行指标控制。推行磷矿开采总量和矿权数量“双控”,磷矿实际开采总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计划指标以内,采矿权总数控制在10家以内。规范建材类露天矿山建设,按照“减二增一”原则,2017年起,露天矿权数量呈逐年下降态势,目前减少至20家,下降39.4%。严格落实矿权审批要求,矿业权审批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等硬性要求,近三年仅投放采矿权3家。
二是加大矿山监管力度。对于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由林业、住建、环保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分工负责,共同监管深化“一张图管矿”系统应用,全面推行“湖北省科技管矿”APP。保持矿山联合动态执法高压态势,每年投入10万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不定期开展矿山动态巡查,对于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由应急、公安、林业、环保、水利等部门分工负责,共同监管。推动矿山关闭整合,近两年来,对资源枯竭、安全生产条件差的4家矿山限时关闭退出,对7家采矿权已到期或长期停工停产的“僵尸矿权”采取公告注销。
三是推进生态矿区建设。大力实施生态修复,累计投入生态恢复治理资金1045.54万元,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713.32亩。积极落实生态补偿机制,2019年宜昌市兑现我县磷矿开采奖励计划37.5万吨,生态补偿资金230万元。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督促磷矿企业累计投入环保设施建设资金5462.37万元,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18套、污水处理设施21套,8家磷矿企业开展了井下水仓和沉淀池改造升级,新增井下沉淀池约1.74万立方米。
四是开展示范试点创建。以全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试点创建为抓手,远安县苏家坡燎原矿业矿井水处理技术入选全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第六批)》。大力实施远安县“中国生态磷都”之磷矿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磷矿回采率平均水平达76%,高于部颁标准,苏家坡、恒顺等6家磷矿成功进入国家、省级绿色矿山库。(郑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