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的报告(【2015】5号)
日期:2015-07-13 11:43来源:矿产资源储量科 责任编辑:1 阅读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 [2008]174号)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局通过公开摇号方式选择北京矿通资源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长阳县龙舟坪镇金竹山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价款评估工作。按照价款评估工作要求,评估公司已向我局提交了《长阳县龙舟坪镇金竹山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现将评估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31日。
本公示内容由采矿权评估报告结果及公示公众意见表。公众可根据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要求向我局提出意见,我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受理答复。
受理部门: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储量科
联 系 人:崔文生
联系电话:0717-6752732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49号
公示起日: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