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的报告(【2014】10号)
日期:2014-11-04 16:40来源:储量科 责任编辑:1 阅读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 [2008]174号)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2014年9月25日至2014年10月14日我局对湖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五峰超牌碳酸钙有限公司王家坪方解石矿(新增储量)采矿权评估报告》予以公示。报告公示后,五峰超牌碳酸钙有限公司对报告评估结果存有疑问,并于2014年10月10日向我局提交了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评估单位对意见表所列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后,将评估报告进行了修改,并报我局审核。经我局审核后,现将修改后的评估报告结果予以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18日。
因原公示内容中已包含采矿权价款委托合同,本次公示内容仅包含评估报告结果和公示公众意见表。公众可根据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要求向我局提出意见,我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受理答复。
受理部门: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储量科
联 系 人:李志生
联系电话:0717-6752732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49号
公示起日:2014年11月5日
附件:
1.采矿权评估结果
2.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