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登记备案的通知
日期:2011-06-21 16:07来源: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科 责任编辑:1 阅读量:
为进一步营造矿业权评估公开、公平的氛围,推进矿业权评估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开摇号选择评估单位承担全市采矿权价款评估项目的通知》(宜市国土资发〔2011〕147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取得由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颁发的矿业权评估资质证书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需提交与资质登记备案相关资料,资料不全的不予备案登记。
三、相关评估机构需在2011年6月30日前来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完成登记备案,过期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在三峡日报、宜昌市国土资源网站同时发布。
一、凡取得由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颁发的矿业权评估资质证书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需提交与资质登记备案相关资料,资料不全的不予备案登记。
三、相关评估机构需在2011年6月30日前来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完成登记备案,过期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在三峡日报、宜昌市国土资源网站同时发布。
联系人: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储量科 崔文生:(0717)6775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