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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日期:2014-12-04 15:36来源:矿产资源开发科 责任编辑:1 阅读量:

   
 

  十一五及其后10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世界水电旅游名城的188体育平台时期,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将全面实施宜昌成为湖北在中部崛起的188体育平台增长极战略,以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带来的第三次发展为契机,加速迈向现代化。为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部署,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和《2006-2020年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宜昌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宜昌市相关行业和部门发展规划,按照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07]75号)要求,编制《2006—2020年宜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我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及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方面进行了总体部署,是我市十一五及其后10年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及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提供188体育平台依据。
  《规划》基期为2005年,近期(规划目标期)到2010年,中期(阶段目标期)到2015年,远期(规划展望期)到2020年。《规划》适用范围为宜昌市所辖行政区域。
 

  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

  (一)矿产资源特点   
  矿产资源总量较丰富,种类较多,部分资源禀赋居全省前列。目前,宜昌市已发现各类矿产1088种,其中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57种,包括能源矿产2种,金属矿产17种,其它类别矿产38种(见附表1、附图1)。全市有锰、磷等16种矿产资源累计查明资源储量居全省首位。
  化工、建材矿产资源丰富,能源、有色金属等矿产短缺。磷、石墨、石材、水泥用灰岩、玻璃用石英砂岩、陶瓷原料等非金属矿产在全省及至全国具有相当地位与明显优势。磷矿是省内主产区,位居全国八大磷矿区第三位,石墨矿位居全国五大鳞片矿第三位,玻璃用石英砂岩为全国四大优质硅砂矿之一,水泥用灰岩在全省举足轻重,建筑用花岗岩、饰面石材资源潜力巨大,全国有名。重晶石、化工用白云岩、化肥用蛇纹岩、化肥用橄榄岩、硅石等矿产资源潜力较大。铁、铜矿产资源较丰富,因选矿问题,暂未规模利用。市内缺煤、油气、盐、铝等矿产。
  资源分布面广,共、伴生矿多;主要矿产资源集中度高,区域特色明显。市域内除枝江市矿产资源缺乏外,其它区域矿产资源均较丰富。本市矿产大部分为共、伴生矿,一方面丰富了可供开发的矿产资源,另一方面增加了开发利用成本。磷、石墨、石材、水泥用灰岩、玻璃用石英砂岩、陶瓷原料等矿产集中度较高,形成十二个矿产集中区。空间分布与生产力布局匹配较好,有利于建立较完备的规模化矿业及矿产加工业体系。
  矿区规模偏小,贫矿难采选矿多,开发利用难度较大。在230个矿区中,小型矿区数占总数的79%,中型矿区占17%,大型矿区占4%,矿区规模偏小(见附表2、附图1)。高磷赤铁矿、银钒矿等矿产矿石质量差,贫矿多,富矿少,有害杂质含量高、矿物嵌布粒度细、开发利用成本高。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现状
  宜昌市矿产资源地质调查和勘查工作于新中国成立后全面系统开展,总体工作程度较高,基本查明了全市地质构造特征及矿产资源的分布规律。目前全市调查成果有120万区域地质调查与矿产调查、区域水文调查和150万区域重力测量、区域环境地质调查、188体育平台成矿带有15万地质调查和矿产调查等。
  矿产资源勘查共发现矿区425个(上表230个与未上表195个),其它矿点220个(上图145个,未上图75个)。已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矿种57种。上表矿区230个中,大型矿区9个,中型矿区39个,小型矿区182个(上表指上截至2005年底湖北省矿产资源储量表)。
  全市主要矿产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地质勘查工作,其中3.9%达到勘探工作程度,21%达到详查工作程度,44.2%达到普查工作程度,30.9%达到预查工作程度。至2007年上半年,宜昌市已设置或受理探矿权128个,涉及28个矿种。勘查面积1157.0269平方公里(见附表5、附图2)。
  经过成矿远景区划工作,涉及全市的4个成矿系列,划分出2级成矿区,6级成矿区,20级成矿区(见附录1)。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全市已查明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目前开发矿产38种,利用上表矿区228个。煤、磷、建筑石料用灰岩,饰面用花岗岩、高岭土、重晶石、方解石、砖瓦用粘土、水泥用灰岩、冶金用石英岩、岩金、硫铁矿、石墨是全市主要开发利用矿种。至2007年上半年,全市已设置或受理采矿权679个,涉及42个矿种,开采面积523.2026平方公里(见附表6、附图3)。
  目前,全市拥有各类矿山企业672家。从开发矿产类型看,全市以建材及非金属矿山企业数最多,矿山数量为273家,占全市矿山总数的40.6%,其次为能源矿山(全部为煤),矿山数量为256家,占全市矿山总数的38.1%,化工原料非金属矿山,矿山数量为121家,占全市矿山总数的18%。
  本市绝大多数矿山属小型矿山企业,占全市矿山总数的97.5%,矿产类型以磷、煤及建筑石料用灰岩为主。目前全市固体矿产生产总量为1815.87万吨(其中岩金、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已折算),实现矿业总产值188740.08万元。(见附表3、附表4、附图2
  根据各类矿产矿山企业经济情况统计,全市年产值达1亿元以上矿产依次为磷、煤二种,其合计年产值占全市矿业总产值的80%,矿山数占全市总数的48.7%,是本市主要开发利用矿种。此外锰矿、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高岭土及砖瓦用粘土7种矿产的年矿业总产值依次在1亿~500万元之间,也是本市188体育平台的开发利用矿种。
  矿业是我市经济骨干,外贸主力。2005年矿产采选及矿产加工业总产值为177.8亿元,占全市2005年度第二产业生产总值310亿元的57.4%,可见矿业在全市国民经济中占有188体育平台地位,水泥用灰岩、玻璃用砂岩、石墨、磷矿等为全市骨干建材、磷化工企业提供原料支撑。同时,由于宜昌磷矿质量好,储量产量大,交通便利,在国内磷矿市场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东南亚磷矿供应也有188体育平台影响。
  2005年度磷矿产品(含磷矿石)自营出口额为7973万美元,占全市出口额的24.9%
  (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监测网络正开展前期筹建工作。落实了国家、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项目专项经费,配以地方财政、矿山企业治理经费,为全市重大矿山地质灾害治理提供了一定经费来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截至2005年底,全市投入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资金总计682.9万元,共恢复面积206公顷(其中2004年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治理面积约20公顷),矿山废水处理率低于25%,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281.69万吨,综合利用率70.17%
  (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矿产勘查滞后,部分矿种新发现矿区和新增资源储量明显减少。经过近半个世纪的矿产勘查工作,为我市矿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近十多年来,浅、近、富、易矿产储量逐渐消耗,新发现矿产地和新增储量渐显不足,致使建材、化工工业生产出现原料短缺的局面。
  资源开发缺乏统一布局,矿业结构不合理。宜昌市大中型矿山仅占全市矿山总数2.5%,且多数大中型矿山集中于锰、磷、石膏、玻璃用石英砂岩与石材几个矿种。矿产开采规模与矿床规模不相适应。我市磷矿、煤、重晶石等矿产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现象仍有出现。矿产资源利用方式仍较粗放,原矿、初级加工产品偏多,高附加值、深加工产品偏少,矿产品结构仍欠合理。
  矿业生产技术及装备水平普遍落后,矿产资源利用率低。除少数大中型骨干企业外,我市绝大多数矿山受规模、资金和人才条件限制,装备水平较差,生产技术较落后。企业普遍追求短期效益,忽视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采富弃贫,盲目开发现象时有发生,资源浪费较为严重。
  宜昌磷矿以中低品位矿石为主,其选矿工艺技术已较为成熟,但生产成本仍相对较高,矿山企业为追求短期效益,只开采中部富矿层矿石直接销售。近几年,部分矿山逐渐转向结合中低品位混采,使磷矿资源利用率有所提高,但仍较低,25%
  矿业发展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突出。矿产开发忽视生态环境,矿山植被、景观、土地、水均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三废达标排放率、恢复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较低,局部地区水源、大气、土地受到严重污染,地面塌陷、山体开裂、崩塌、滑坡、泥石流、尾矿库溃坝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矿产资源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矿产资源管理在矿业秩序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和矿业权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我市矿业秩序虽已初步实现全面好转,但矿山企业分散管理体制等造成矿业秩序混乱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矿业权管理方面,矿业权流转机制不完善,矿业权市场不发育,矿山企业尚不能充分运用市场规则,通过招投标、拍卖、兼并、重组、股权转让等多种方式实现规模扩张和资产优化重组。
  (六)矿业开发的经济社会背景
  新的发展理念对矿产资源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新的发展观念和发展战略,对矿产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今后十五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世界水电旅游名城的188体育平台时期,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发展绿色矿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世界水电旅游名城提供稳定安全的资源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成为新时期矿产资源工作的188体育平台任务。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机遇与挑战并存。我市经济总体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大规模展开,资源消耗将处于高增长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增加,既为矿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推动矿业结构调整。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增长方式将加快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节约型社会。加大调整和优化矿业结构,深化体制改革,有利于形成集约型增长的经济运行机制,实现经济增长从主要依靠增加投入、追求数量,转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注重质量和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
  资源全球化配置致使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矿业经济全球化既拓展了我市优势矿产品的国际市场,多渠道利用国外资源、资金和技术,又改变了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供需格局,使市内矿业受到严重冲击。
  (七)矿产资源供需形势与保证程度
  今后15年,宜昌市矿产资源的消耗将继续以较高速度增长,供需形势比较严峻,部分矿产资源保证程度越来越低(见附表8)。规划期内,全市主要矿产供需形势与保证程度如下:
  煤是省短缺矿产,全市煤2005年保有基础储量126559.7千吨,目前年产量343.32万吨,消费量118万吨,供给大于需求,规划期尚可满足本市需求,资源保证程度较好。
  磷矿是本市优势矿产,全市磷矿2005年保有基础储量366833千吨,目前年产量500万吨,消费量500万吨,供给与需求平衡,规划期资源保证程度较好,继续加强开采总量控制。
  石墨是本市优势矿产,全市石墨2005年保有基础储量767千吨(矿物量),目前年产量15.2千吨,消费量15.2千吨,供给与需求平衡,规划期资源保证程度较好。
  饰面用花岗岩是本市特色矿产,全市饰面用花岗岩2005年保有基础储量211万立方米,目前年产量70万立方米,消费量70万立方米,供给与需求平衡,规划期资源保证程度差,应鼓励饰面用花岗岩的勘查、开采。
  石膏是本市后备优势矿产,全市石膏2005年保有基础储量44512.6千吨,目前年产量24万吨,消费量24万吨,供给与需求平衡,规划期资源保证程度好。
  水泥原料是本市优势矿产,包括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及水泥配料用粘土、页岩。全市水泥用灰岩2005年保有基础储量188181千吨,水泥配料用砂岩2005年保有基础储量2009千吨,水泥用粘土、页岩2005年保有基础储量3859.6千吨,水泥用灰岩目前年产量732万吨,消费量732万吨, 供给与需求平衡,对应水泥配料用砂岩、粘土、页岩消费总量183.3万吨,供给小于需求,规划期水泥用灰岩保证程度较好,应加大开采满足需求,水泥配料用砂岩、粘土、页岩保证程度低,规划期应鼓励水泥配料用砂岩、粘土、页岩勘查、开采。
  玻璃用石英砂岩是本市优势矿产,全市玻璃用石英砂岩2005年保有基础储量2790千吨,目前年产量20.2万吨,消费量50万吨,供给小于需求,规划期资源保证程度低,应鼓励玻璃用石英砂岩勘查、开采。
  硫铁矿是国家、省短缺矿产,全市硫铁矿2005年保有基础储量6974千吨,目前年产量1.6万吨,消费量1.6万吨,供给等于需求,规划期资源保证程度好。
  高岭土是本市优势矿产,全市高岭土2005年保有基础储量1406千吨,目前年产量24.4万吨,消费量60万吨,供给小于需求,规划期资源严重不足,应鼓励高岭土勘查、开采。
  化肥用蛇纹岩、化肥用橄榄岩是本市特色矿产,全市化肥用蛇纹岩2005年保有基础储量38702千吨,化肥用橄榄岩2005年保有基础储量87千吨,目前化肥用蛇纹岩年产量2万吨,消费量2万吨,化肥用橄榄岩年产量1.8万吨,消费量1.8万吨,供给均等于需求,规划期化肥用蛇纹岩资源保证程度较好,化肥用橄榄岩资源保证程度低,应鼓励化肥用橄榄岩勘查、开采。
  铜矿是国家、省短缺矿产,全市铜矿2005年保有基础储量543吨,目前年产量3千吨(金属量),消费量0千吨,供给大于需求,规划期资源保证程度低,应鼓励铜矿勘查、开采。
  锰矿是本市后备优势矿产,全市锰矿2005年保有基础储量8126千吨,目前年产量30万吨,消费量30万吨,供给等于需求,规划期资源尚可满足自给,可鼓励锰矿勘查,适当限制性开采。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188体育平台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和党十七大、宜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及《2006-2020年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目标任务。从宜昌实际出发,确实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充分发挥矿产和矿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总要求,不断推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进程及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地质勘查相结合。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商业性勘查提供依据和信息;鼓励社会投资开展商业性勘查,提高地质勘查程度和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形成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地质勘查良性互动机制。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矿业的基础作用,构筑与产业布局相协调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发展区域特色矿业,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坚持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统一。合理确定勘查、开发利用布局,体现各自管理政策措施,科学制定188体育平台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优化开发利用结构,严格勘查、开采准入,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社会服务功能,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大力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坚持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一方面充分利用市内资源,改善矿业投资环境,鼓励外资投资市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市外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充分利用其资源和市场,保障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有效供给。
  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在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过程中,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落实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 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业开发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矿产资源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力度,主要矿产储采比下降的局面得到扭转;加大科技投入,切实解决中低品位及难选冶、共伴生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问题;构筑高度开放、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矿业开发体系,实现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有偿开采、集约利用、有效保护,使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矿山环境状况明显改善,矿山环境污染和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控制,形成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相关产业良性循环、协调发展的局面。
  2、近期目标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建立和完善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主要手段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宏观调控体系;继续治理整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建立较为完善的矿业监督管理体系;加快形成以矿业权市场、矿业资本市场为核心的矿产资源要素市场体系。
  (2)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效果
  落实完成125万区域地质调查21084平方千米、120万区域重力调查9479平方千米、15万地质矿产物化探综合调查4400平方千米、15—110万水工环综合调查11527平方千米;开展全市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及煤、铅锌、磷等矿产资源勘查。预期新发现矿产地16处,新增主要矿产资源储量: 煤炭1900万吨、铅锌矿20万吨、磷矿14000万吨。
  (3)合理制定规划调控指标,优化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
  固体矿产开采总量达3000万吨,年均增长12%;矿业及矿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306.43亿元,年均增长11.5%,其中矿业产值33.1亿元,年均增长12%,矿产品加工业产值273.33亿元,年均增长11.5%;铁、锰、铜、硫铁矿、金、石墨、化肥用蛇纹岩、化肥用橄榄岩、石膏、重晶石、饰面用花岗岩、水泥用灰岩、玻璃用石英砂岩、高岭土矿石产量为82万吨、37万吨、3.2千吨(金属量)2.4万吨、44千克(金属量)、25万吨、10万吨、5万吨、40万吨、14万吨、140万立方米、1220万吨、25万吨、32万吨;磷、煤矿产量控制在700万吨、498万吨。
  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状况得到遏制;矿山多、小、散状况得到有效改善;资源开发基本走上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矿山总数控制在600家以内;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达到规划要求;磷、石墨、高岭土、石膏、水泥用矿(灰岩、砂岩、粘土、页岩)、建筑材料等优势矿产和铁、煤、方解石、重晶石、硅石、大理岩、硫铁矿等188体育平台矿产开发得到整合;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以磷和建材非金属矿开发利用为主的矿产开发基地,推进铅锌等金属矿开发新基地建设;改善采、选、冶、加工结构;增强非金属矿产深加工能力,提高矿产品技术水平和附加值。
  (4)转变开发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矿山开采持证率100%;基本消除采富弃贫、采易弃难、重采轻掘、乱采滥挖等破坏性开采现象;在基期水平上,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平均提高5%,综合利用型矿山企业数量提高5—10%,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
  (5)推进矿业科技进步,完善矿业科技创新体系
  积极开展低品位、难利用矿产以及尾矿资源的开发利用技术研究,力争中低品位胶磷矿、高磷赤铁矿、银钒矿、含钾页岩等难选冶矿产的选冶试验取得突破。
  (6)完善管理体制,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
  初步建立矿山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监测网络,矿山重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成率达50%。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矿山环境恢复补偿制度,矿山重大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率达30%,历史遗留矿山、生产矿山开采破坏土地复垦率达25%,新建矿山土地复垦率达75%。矿山三废达标排放率、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等逐步达到《宜昌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指标要求。
  3、中期目标
  (1)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主要手段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宏观调控体系、运行机制及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进一步好转,以矿业权市场、矿业资本市场为核心的矿产资源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形成。
  (2)落实完成全市1:20万区域重力调查9479平方千米,1:5万地质矿产物化探综合调查1100平方千米,1:5万水工环综合调查2200平方千米,1:5万矿山环境地质调查523平方千米。
  (3)落实完成宜昌市天井坪等地磷、煤等矿产的调查评价;落实开展宜昌市樟树坪、金昌石墨矿(三叉垭)等大中型矿山深部及外围地区磷、石墨等矿产的找矿工作;落实开展煤、铅锌、磷、石墨等矿产资源勘查。预期新发现矿产地13处,新增主要矿产资源储量:煤炭6500万吨、铅锌矿30万吨、磷矿6000万吨、石墨20万吨。
  (4)力争铁、锰、石墨、化肥用蛇纹岩、化肥用橄榄岩、石膏、饰面用花岗岩、水泥用灰岩、玻璃用石英砂岩、高岭土矿石产量达到94万吨、41万吨、30万吨、12万吨、10万吨、45万吨、160万立方米、1300万吨、33万吨、35万吨;磷、煤矿产量控制在800万吨、550万吨左右(见附表8)。矿山总数控制在542家左右。中低品位、难选冶及尾矿资源利用部分进入工业开发利用阶段。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1—3%
  (5)部分低品位、难利用矿产以及尾矿资源的工业利用技术研究取得实质性进展。
  (6)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矿山环境恢复补偿制度、矿山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矿山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的考核指标体系初步建立;在2010年的基础上,矿山三废达标排放率提高3%,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5%;矿山重大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率达50%;矿山重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成率达80%;历史遗留矿山、生产矿山开采破坏土地复垦率达45%;新建矿山土地复垦率达85%
  (7)按照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委托,宜昌市国土资源部门协同下属县(市)级地矿部门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的调查与监测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统筹安排本行政区矿产资源储量动态变化、勘查和开发利用状况、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及恢复治理、矿业权人履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矿业权市场建设、矿业秩序等情况。
  4、远期目标
  (1)形成公益性地质调查、矿产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协调发展的新局面,发现一批188体育平台矿产后备基地。
  (2)矿业经济总量进一步扩大,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化工、建材两大支柱产业进一步发展,有色金属冶金工业成为我市188体育平台的经济增长点。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实现根本转变,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大中型、骨干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及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全省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4)矿业科学的创新研究取得明显进展, 难选冶、低品位矿产的采选冶工艺取得进一步突破。在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和勘查开发技术领域中取得一批自主创新成果。
  (5)矿山地质环境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实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国家、省、市内紧缺矿产资源为重点,以成矿地质条件为基础,以成矿远景区划和近年地质勘查成果为主要依据,落实省级规划及延续落实首轮规划(省磷矿专项规划、省煤矿专项规划)部署,加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 完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机制,实现与公益性、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有机衔接、协调发展,提高全市地质勘查程度和矿产资源的可供性。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方向
  1、鼓励勘查矿种
  铁(高磷赤铁矿除外)、锰、铜、铅锌、镍、金(岩金)、银(热液型)、耐火粘土、高岭土、陶瓷土、膨润土、石灰岩(熔剂用、电石用)、白云岩(化工用、冶金用)、砂岩(冶金用、玻璃用)、花岗岩、大理岩、石榴子石、石墨、矿泉水、地下水等以及新层位、新类型矿产。
  鼓励勘查的矿种重点安排国家和省级勘查基金项目,降低勘查风险;支持鼓励社会投资,按分类管理原则,分类出让探矿权。
  2、限制勘查矿种
  稀土、钼、重晶石、方解石、萤石、煤、石煤、腐植酸煤、磷、水泥用灰岩、石膏(含硬石膏)、高磷赤铁矿、银钒矿、含钾页岩、硒矿、硫铁矿、汞、钒、各类砂矿(砂金除外)。
  限制勘查矿种必须严格控制探矿权总数;申请磷矿探矿权的企业必须具备深加工能力;申请勘查难利用矿产的企业必须具备较好的选矿技术研究能力。
  3、禁止勘查矿种
  宜昌市矿产资源禁止勘查矿种:砂金。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布局
  1、区域布局
  根据全国及我省成矿区划成果,涉及宜昌市为鄂西地质找矿区。
  鄂西地质找矿区主要包括神农架林区、宜昌市、恩施市和襄樊市部分地区。宜昌市分布有锰、铁、金、银、钒、磷、石墨、煤、硫铁矿、硒、粘土(包括累托石粘土)等矿产。规划期重点开展铅锌矿,磷、煤、硫铁矿、高岭土等矿产的找矿工作;据高磷赤铁矿选冶试验进展情况,适时开展补充勘探。
  2、地质矿产重点调查评价区
  地质矿产重点调查评价区部署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与评价项目;引导拉动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降低投资风险,为探矿权人提供地质公共信息产品和服务。
  (1)基础性地质调查
  涉及宜昌市规划期延续或已列入中国地调查局计划的基础地质调查项目有:1:25万区域地质调查1个项目,总面积21084平方千米;120万区域重力补缺调查2个项目,总面积39148平方千米(见附表10、附图4)。
  (2)公益性地质调查
 涉及宜昌市规划期正在进行或已列入中国地调局的项目有:水工环综合调查1个项目,总面积11527 平方千米;矿山灾害环境地质调查2个项目,总面积523平方千米(见附表10、附图4)。
  (3)矿产资源远景调查与评价
  1、矿产资源潜力综合预测评价
  主要配合国家、湖北省矿产资源潜力综合预测评价项目,系统预测和评价我市188体育平台矿产资源潜力,全面评估我市188体育平台矿产主要找矿远景区域及其找矿潜力。
  2、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评价
  本级规划落实涉及宜昌市的国家级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评价区2个项目及延续落实首轮规划(省磷矿专项规划、省煤矿专项规划)市级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评价区3个项目(见附表10、附图3)。
  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评价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和省国土资源部门根据需要统一部署,中央和省级财政出资,省属地勘单位承担。区内若新设探矿权,需先编制区域规划,再根据规划安排予以部署。
  (4)战略性矿产勘查
  落实国家及省级规划战略性矿产勘查区,涉及宜昌市有国家级、省级4个勘查区,延续落实首轮规划(省磷矿专项规划、省煤矿专项规划)7个勘查区(见附表10、附图3)。
  (5)大中型矿山深部及外围接替资源找矿区
  以磷、石墨等矿产为重点,兼顾市场前景好的其它矿种,涉及宜昌市有2个项目(见附表10、附图3)。
  区内主要由国家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专项和相应的矿山企业投资勘查,现有探矿权或小矿山需进行整合。
  3、勘查规划分区
  (1)勘查规划区
  落实省级规划勘查区76个;延续落实首轮规划(省磷矿专项规划、省煤矿专规划)及结合本市经济发展实际需求,划出勘查区57个。在全市范围内共划分133个勘查区,总面积15719平方千米。包括重点勘查区、禁止勘查区、限制勘查区、一般勘查区(见附表11、附录2、附图5)。
  重点勘查区:据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国家、省产业政策、地质工作程度、资源潜力和主要勘查方向,全市共划分出10处重点勘查区,面积6608.67平方千米(见附表11、附录3、附图5)。
  区内立足于寻找国家和省急需的大中型188体育平台矿产,以中央和地方地质勘查基金投入为主,勘查单位需具有甲级资质。
  禁止勘查区:依照法律法规,全市共划分出26处禁止勘查区,包括具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禁勘区和188体育平台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功能的禁勘区,面积 6717.72平方千米(见附表11、附录4、附图5)。
  区内除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经论证可以设置探矿权的国家重大项目以及油气、地热、矿泉水外,不得新设固体矿产探矿权,已设探矿权有序退出。
  限制勘查区:按照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要求, 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全市范围共划分出67处,面积1961.33平方千米(见附表11、附录5、附图5)。
  区内新设探矿权必须满足相应的限制条件,并严格执行规划准入条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已设探矿权应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注销其勘查许可证。
  一般勘查区:为重点、禁止、限制勘查区以外,地、物、化、遥信息显示有一定找矿前景的地区,全市范围共划分出30处,面积431.38平方千米(见附表11、附录6、附图5)。
  区内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开展商业性地质矿产勘查。
  (2)待规划区:为重点、禁止、限制、一般勘查区以外,尚未作出具体规划安排的所有区域。本次规划未划分具体区域。
  区内若安排矿产勘查工作,必须先进行规划空间布局的合理性论证,或者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区域规划后,再根据论证结果或规划安排部署有关勘查工作。
  (3)勘查规划区块
  落实省级规划勘查区块167个;延续落实首轮规划(省磷专规划、省煤专规划) 及结合本市经济发展实际需求,划出勘查区块54个。在宜昌市范围内共划分223个勘查区块,总面积2347.68平方千米(见附表12、附录7、附录8、附录9、附图5),其中已设探矿权区块83个,未设探矿权区块140个。
  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置一个探矿权,因找矿工作需要分割规划区块时,必须进行规划合理性论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勘查项目最大登记范围内,一个探矿权可以包含多个成矿地质条件相似、连续的勘查规划区块;对布局不合理的现有探矿权,按勘查规划区块进行调整。
  (三)探矿权设置、投放及现有探矿权处置方案
  1、探矿权设置
  规划期除5个高磷赤铁矿、5个煤铁矿待选冶技术过关后规划、与高磷赤铁矿相伴的煤16个勘查规划区块暂不投放探矿权及1个国家重点勘查规划区块待国家规划外,其它196个勘查区块均可设置探矿权。
对未划分勘查规划区的地区,规划期内若获得新的找矿信息,应先进行规划区块划分,再考虑设置探矿权。
  2、探矿权投放
  据宜昌市各县、市探矿权设置及投放反馈资料,全市规划期内探矿权投放178: 规划基期延续及20062007年已投放91个;其余87个新设探矿权近期投放56个,中期投放31个,远期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再作部署。高磷赤铁矿等待选冶技术过关后设置并投放探矿权(附表 7、附录10)。
  探矿权投放时序和数量原则上在不突破规划调控指标的前提下,分年度安排;找矿潜力大的188体育平台成矿区带、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的188体育平台矿种及国家和省级勘查基金项目优先投放。
  3、现有探矿权处置
  注销:探矿权转采矿权;位于禁勘区内;圈而不探以采代探;非法转让,屡禁不改;超过探矿权保留期限;不符合探矿权保留条件,或探矿权人自愿放弃探矿权。
  保留或转让:资源储量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及相应的服务年限,又无进一步找矿前景;查明资源的矿产开采技术条件不具备;勘查程度不够,又无力进一步开展工作;因规划调控指标限制暂不能转采矿权;暂不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由政府收购,作为资源储备。
  延续:有资源潜力,符合规划要求,需要进一步开展勘查工作。
  变更:勘查范围部分位于禁勘区或被禁勘区分割;发现的矿体延伸到勘查区外,需要整体勘查;因提高工作程度,需调整勘查区范围;因主勘查矿种发生变化,且符合规划要求。
  (四)重点勘查示范工程及科技攻关
  1、重点勘查示范工程
  兴山县白鸡河铅锌矿勘查工程。
  兴山县白鸡河铅锌矿厚度大,品位较富、延伸较稳定,其矿床类型属沉积——改造型层控矿床,成矿条件有利,找矿潜力巨大,且工作程度较低,预期在铅锌找矿上可获重大突破,规划期内宜昌市发现12个中-大型铅、锌矿。
  2、科技攻关
  开展鄂西地区层控型铅锌矿床成因类型研究,重点对远安县凹子岗、兴山县白鸡河铅锌矿进行解剖,查明矿床特征、成控矿地质条件,总结成矿规律,指导本地区铅锌矿的找矿工作。
  (五)勘查准入条件
  1、探矿权申请人必须是能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企事业法人,且提交勘查登记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受到吊销勘查许可证的处罚。
  2、探矿权申请人必须具备有关政策规定的资质条件。
  3、市、县财政出资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当地政府必须出具资金安排的有效证明。
  4、勘查矿种、区域必须符合《规划》要求。
  5、勘查投资主体必须提供科学、合理的勘查设计方案,对存在共、伴生矿种必须提出综合评价方案,并至少保证最低勘查投入。
  6、鼓励勘查投资主体采取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和新手段展开勘查工作,同时使用的勘查方法及手段必须满足申请勘查阶段有关规范的要求。
  7、在资源潜力大,且已有信息显示存在较大规模整装矿床的勘查目标区,严格限制以小规模开发为目的分散勘查活动;现有探矿权,查明资源必须整合。
  8、申请磷矿勘查的企业原则上必须是大中型采选加工一体化的磷化工企业。
  9、申请高磷赤铁矿勘查,必须符合省政府资源配置政策。
  10、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限的区域内开展勘查工作,应进行规划论证;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须具备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环境保护方案。
  11、地质灾害易发区原则上不新设探矿权,确需设置的,必须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2、在未具体划定核心区的各类生态环境功能保护区内新设、延续、变更探矿权,必须出具相关行业部门审核意见。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基础,以矿产后续加工产业为依托,构筑与我市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矿业开发利用格局,促进我市矿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开发利用方向及总量调控
  1、开发利用方向
  鼓励开采: 铁(高磷赤铁矿除外)、铜、铅、锌、金(岩金)、银(热液型)、石灰岩(熔剂用、电石用)、白云岩(冶金用)、石英砂岩(玻璃用、冶金用)、高岭土、膨润土、石榴子石、硅灰石、水泥用配料、饰面用石材类、矿泉水等矿产。
  鼓励开采的矿种在符合规划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考虑优先设置采矿权。
  限制开采: 锰、煤(含石煤、腐植酸煤)、高磷赤铁矿、银钒、钒、钨、钼、稀土、水泥用灰岩、石膏、重晶石、方解石、萤石、磷、硒、汞、硫铁矿、石墨、砖瓦用粘土、化肥用橄榄岩、化肥用蛇纹岩、各类砂矿(砂金除外)。
  限制开采矿种严格控制采矿权总数,国家、省和市实行总量调控的矿种必须实行年度计划管理;磷原则上必须由具备深加工能力的大中型企业或与之形成的联合企业开采;难利用矿产必须由相应选矿技术取得突破的深加工企业进行开采。
  禁止开采:砂金。
  2、主要矿产总量调控
  据国家、湖北省产业政策及本市的矿产资源特点、开发利用现状,确定金(国家、省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矿种),重晶石(国家、省严格控制开采矿产),磷、石墨、玻璃用石英砂岩、水泥用灰岩、饰面用花岗岩、高岭土、石膏、化肥用蛇纹岩、化肥用橄榄岩(本市优势矿产、特色矿产),煤、铁、锰、铜、硫铁矿(国家、省、市紧缺矿产)等16种矿产进行开采总量调控(见附录11)。
  (1)煤
  本市除枝江市外,其他县市均有分布,累计查明资源储量317784.9千吨,但煤质较差,以无烟煤为主,可采厚度小,规模小,一般为矿点或小型矿床。目前全市共有煤矿企业256家(年实际生产能力≤3万吨矿山237家,3-10万吨矿山18家,>10万吨矿山1家),年产量为343.32万吨。按煤炭矿业整合方案,对实际生产能力达不到3万吨/年,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山限期整改、联合、关闭,通过整合,提高矿山技术装备水平,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同时对交通不便,矿体规模小的地区保留少量矿山,以满足当地需求,合理利用资源,预测2010年全市煤矿产量498万吨,矿山数量减至180家左右。
  (2)铁
  本市铁矿资源较丰富,累计查明资源储量711598千吨,占全省23%,但大部分为末开发利用的高磷赤铁矿,目前年产矿石53万吨(其中水泥配料用高磷赤铁矿矿石42万吨)。我省矿石自给率低,供需矛盾突出,需加大高磷赤铁矿选冶研究力度。预测2010年全市铁矿产量82万吨,矿山数量增至9家左右(高磷赤铁矿选冶过关后,应另外规划)
  (3)锰
  本市锰矿资源分布于长阳县,截至2005年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2600千吨。现有矿山1家,产量30万吨。规划期内扩大锰矿资源储量和生产能力,积极开展低品位难选冶的碳酸锰矿石开发应用研究,加大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力度,预测到2010年全市锰矿产量37万吨,矿山数量保持1家。
  (4)铜
  本市铜矿多为矿点,规模较小,品位偏低,成份复杂,选矿难度高,开发成本大,目前有3家矿山,其中2家基建,仅当阳市恒发矿业有限公司铅锌矿1家开采。目前开采量仅为0.3万吨(金属量),亏损严重。十一五期间市场对铜需求量增长率高出铜矿石产量增长率30%以上,到2010年本市铜自给率将下降到20%左右,因此,适当扩大生产规模,大力提高矿产利用效率及规划建立外部铜矿供应体系,以满足市内需求。预测至2010年本市铜矿产量3.2千吨(金属量),矿山数量控制为2家左右。
  (5)硫铁矿
作为磷化工产品的主要辅助原料之一,我市对硫铁矿需求量较大。本市硫铁矿资源较丰富,累计查明资源储量29056千吨,占全省18.7%,但资源质量较差,多为伴生硫,开采成本高,且环境污染严重,目前仅有5家小型矿山生产,年产矿石1.6万吨,与本市需求量基本平衡。规划期内应加大对小型硫铁矿矿山的整合力度,适当扩大规模,但新建矿山必须满足环境准入条件。预测至2010年本市硫铁矿产量2.4万吨,矿山数量控制为3家左右。
  (6)金
  本市金矿规模小、平均品位中等(9.98-34.17/吨),累计查明资源储量6024千克,占全省4.9%,目前共有9家小型矿山。其中生产8家,停产1家,开采金属量38.17千克。我省及至我国历来黄金需求大于供给,规划期内按开采能力0.3万吨/年进行整改,实行保护性规模化开采。预测至2010年本市金矿产量44千克,矿山数量减至7家左右。
  (7)磷矿
  磷矿是本市优势矿种,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233844千吨,保有资源储量988758千吨,保有资源储量占全省保有资源储量的40%,在全国八大矿区排名第三。由于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磷化工已成为宜昌矿业的188体育平台支柱之一,黄磷、磷肥、三聚磷酸钠等产品在全省乃至全国占有一定地位。近几年在首轮规划调控下,矿山总数、矿山总量、矿山布局、产业结构已逐渐有所调整,但在开发利用方面本市仍存在严重问题,主要是采选矿方式落后、采富弃贫、规模偏小、布局和结构仍欠合理、资源占用率高,综合利用率低。因此规划期间仍实行保护性开采,进一步转变磷矿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积极推进全层开采。全部入选(中低品位)、综合利用,实现矿化、矿肥结合,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真正将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大力开发应用窑法磷酸新技术,重点开展磷精细化工,适度发展高深度磷复肥,至2010年末,形成年产磷精细化工产品150万吨,磷复肥700万吨的生产能力和年销售收入250亿元的产业规模,力争把宜昌建成全国最大的磷精细化工基地和磷复肥基地。预测至2010年磷矿产量700万吨,矿山数量减至43家左右。
  (8)石墨
  宜昌石墨矿是全国四大优质石墨矿之一,矿石质量好,品位一般为11-13%,最高可达25%,且鳞片大,开采成本低,累计查明资源储量为2994千吨,是限制开采矿种之一。十一五期间,以恒达石墨集团为龙头,通过技术改造和创新,重点开发特种石墨制品、氧化石墨、碳纤维与碳复合材料,建成全省最大的石墨生产基地。因此,规划期内积极拓展生产能力,提高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水平,加速发展下游后续深加工产品。目前矿石产量13.98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092.03万元。预测至2010年全市石墨矿石产量达到25万吨,矿山数量保持2家左右。
  (9)化肥用蛇纹岩、化肥用橄榄岩
  我市化肥用蛇纹岩、化肥用橄榄岩共生分布于夷陵区太平溪一带。蛇纹岩2005年保有资源储量84543千吨,占全省的57.4%,矿山开采能力为2万吨,但因市场因素,目前以2家矿山企业仅生产2万吨。橄榄岩与蛇纹岩属共生矿,其2005年保有基础储量87千吨,保有资源量39734千吨。
由此可见,两者储量均达一定规模,因市场因素目前产量很小,只有零星开采。预测至2010年蛇纹岩、橄榄岩矿石产量分别为10万吨、5万吨,矿山数量分别控制为2家、1家。
  (10)石膏
  石膏新型建材工业正向规模化方向发展,近几年我国石膏产量达2700万吨/年,石膏采选业产值超过16亿元,供需基本平衡,宜昌市石膏主要分布在当阳市,目前有中小型矿山3家开采,年产矿石量10.25万吨,实现销售收入430万元。2005年宜昌市石膏保有资源储量229754.6千吨,约占全省保有资源储量11.1%,资源较充足,但产品开发程度仍待提高。
  十一五期间,为了适应宜昌市经济发展,石膏产量保持适度增长,继续重点改造现有矿山企业,提高生产能力和回采率水平,开发石膏新型墙材、石膏模型粉、无水石膏 、石膏晶、高纯超细石膏粉等深加工产品,在保护中有效开发石膏资源。预测至2010年石膏矿石产量达到40万吨,矿山数量增至4家左右。
  (11)重晶石
  本市重晶石资源较缺乏,保有资源储量152千吨,是国家严格控制开采矿产之一。目前有10家小型矿山开采,矿石产量11.47万吨,规划期内应加强整改,严格控制开采量。预测至2010年全市重晶石矿石产量14万吨,矿山整合数量减至6家左右。
  (12)饰面用花岗岩
  本市饰面用花岗岩储量丰富,保有资源储量664万立方米,主要分布在夷陵区的邓村、太平溪、下堡坪、栗子坪、晓峰、雾渡河、殷家坪及兴山的水月寺等地,规模较大,品种较全,开发利用潜力较大。目前有41家小型矿山开采,产量为70万立方米,目前我国石材行业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性矛盾仍然是面临的主要问题,因此,在规划期内保持行业平稳发展,一方面提高开采加工水平,另一方面进行联合整改,合理利用资源。预测至2010年全市饰面用花岗岩荒料产量在140万立方米左右,矿山数量减至38家左右。
  (13)水泥用灰岩
  本市水泥用灰岩储量丰富,保有资源储量34933.7万吨,是宜昌市优势矿产之一,目前有22家中型、小型矿山开采,矿石产量732万吨。据建材行业预测,今后几年全省水泥需求将以每年200-300万吨的速度递增,与水泥工业密切联系的水泥用灰岩在今后一段时间亦将保持高需求态势。据此,规划期将重点调控水泥用灰岩开采规模,逐步关闭影响环境,开采条件差的小矿山,规模开采、集约化经营。据湖北省建材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10年全省水泥产能将达到65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产能达到80%以上,水泥需求量增加到6000万吨左右,按1吨水泥消耗1.2吨石灰岩计算,届时需水泥用灰岩7200万吨。预测至2010年全市水泥用灰岩矿石产量1220万吨,矿山数量减至14家左右。
  (14)玻璃用石英砂岩
  本市玻璃用石英砂岩储量较丰富,保有资源储量1054万吨,是宜昌市优势矿产之一,目前有5家中、小型矿山开采,矿石产量20.2万吨。十一五期间,当玻集团计划安排改建、新建项目多个,重点发展浮法玻璃、加工玻璃、新型建材、玻璃纤维与制品。规划期内鼓励扩大矿山生产规模,以满足其扩大生产的需求。预测至2010年玻璃用石英砂岩矿石产量达到25万吨,矿山数量减至1家。
  (15)高岭土
  本市高岭土储量较丰富,保有资源储量3426千吨,是宜昌市优势矿产之一,目前有32家中型、小型矿山开采,矿石产量24.4万吨。十一五期间,随着当阳市大地陶瓷、当阳新中源建筑陶瓷等项目投产,矿石需求量将有大幅增长,应扩大规模,加强矿山整合,实行规模化生产.预测至2010年高岭土矿石产量达到32万吨,矿山整合数量减至13家左右。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1、区域布局
 “十一五期间,我市将以工业园区为载体,积极推进工业布局向沿江地带集中,工业项目向开发区(工业园区)集中,以宜昌中心城区为经济龙头,以宜昌市东部地区当阳市、宜都市、枝江市县级市经济为支撑,合力打造沿江经济走廊,形成以县域经济为基础的区域发展格局。
  (1)区域发展环境
  宜昌市国土面积21084平方千米。形成了以宜昌港(开放口岸)、焦柳铁路、宜黄高速公路、318国道、209国道、三峡机场(规划口岸)、许家坪机场等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和水电、矿业、林特、旅游等经济支柱产业。但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市域经济发展仍相对滞后,山区交通瓶颈问题仍未根本解决,工业产业规模小,加工程度低,整体经济实力较为薄弱。
  宜昌市矿产资源总量较丰富,品种较齐,种类较多,资源配套条件较好,目前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达57种,其中16种矿产资源累计查明资源会储量居全省首位。现有各类矿山企业672家,2005年矿业总产值18.8亿元。目前已开采矿种达38种。煤、磷、建筑石料用灰岩,饰面用花岗岩、高岭土、重晶石、方解石、砖瓦用粘土、水泥用灰岩、冶金用石英岩、岩金、硫铁矿、石墨是全市主要开发利用矿种。矿产后续加工业已初具规模,以湖北宜化集团公司、湖北兴发化工集团公司、湖北新洋丰化工有限公司等为主体的磷化工产业和以当阳玻璃集团公司为龙头的玻璃工业在全省占有188体育平台地位。矿业开发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矿山企业规模小、资源利用方式粗放、资源浪费严重、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多等。
  (2)区域布局重点
  煤矿开发实施关井压产,关小扶大;加强磷矿开发结构调整,推进磷矿全层开采,加快磷矿矿肥结合工程建设,实现磷矿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充分发挥石墨资源优势,大力开发深加工系列产品,打造名优石墨产品;适度扩大区内水泥用灰岩、饰面用花岗岩、玻璃用砂岩等建材非金属矿开发规模,满足区内外经济发展需求;鼓励引进资金技术,开展区内低品位磷矿、硒矿、银矿、钒矿、铁矿、化肥用橄榄岩等矿产的选矿加工技术研究,促进难选矿产的开发应用。重点发展以磷矿为主的化工非金属矿业,做强做大磷矿及磷化工产业;以石墨、玻璃用砂岩、饰面用花岗岩、水泥用灰岩为主体的建材非金属矿业,构筑鄂西南建材非金属矿开发利用基地。
  2、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
  (1)开采规划区
  落实省级规划开采区106个;延续落实首轮规划(省磷矿专项规划、省煤矿专项规划)及结合本市经济发展实际需求,划出开采区48个。在宜昌市范围内共划出开采规划区154个。包括重点开采区、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一般开采区(见附表13、附录12、附图6-16-26-3)。
  重点开采区:主要分布于兴山县、夷陵区、远安县磷及长阳县锰大中型矿区。
  全市矿产共划分出重点开采区7处,面积103.64平方千米(见附表13、附录13、附图6-16-26-3)。
  区内严格按开采规划区块优先设置采矿权;资源重点配置大中型采选加工一体化联合企业,或三率水平达到国内、省内先进水平的优秀企业;已有采矿权,按规划进行合理整改、整合。
  禁止开采区:在全市均有分布。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及市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世界遗产所在地,文物古迹、宗教圣地,188体育平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及省道两侧一定距离,188体育平台城镇、重大基础设施的一定范围,长江、清江等主要河流,官庄水库等188体育平台水源地向水坡一侧及旅游线路可视范围内,大中城市规划区,军事禁区等。
  全市共划分出禁止开采区26处。其中,具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采区18处,188体育平台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功能的禁采区8处(见附表13、附录14、附图6-16-26-3)。
  区内除经论证可以设置采矿权的国家重大项目以及油气、地热、矿泉水外,不得新设采矿权,已建矿山限期予以关闭;现有和已关闭矿山必须实施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限制开采区:主要分布于秭归、长阳、兴山、夷陵、五峰等县(区)。
  全市共划分出限制开采区63个,面积2165.84平方千米(见附表13、附录15、附图6-16-26-3)。
  区内新设采矿权必须满足相应的限制条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已有矿山应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一般开采区:以夷陵区、宜都市为主,次为秭归县、长阳县,其它地区仅有少量分布。
  全市共划分出一般开采区58,面积486.17平方千米(见附表13、附录16、附图6-16-26-3)。
  区内按照矿产资源分级分类管理要求设置采矿权;已有采矿权应根据开采规划区块进行合理整合。
  (2)其它规划区
  矿产资源储备区:规划期选择高磷赤铁矿1处(五峰县龙角坝矿区)作为我市矿产资源储备区(见附表13、附图5)。
  矿产资源储备区参照禁采禁勘区进行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有关规定统一调度使用。
  待规划区:上述各类规划区以外的区域。
  待规划区内确因地质工作需要,可以安排面积性地质工作;在待规划区内申请采矿权的,参照矿产勘查管理政策执行。
  (3)开采规划区块
  落实省级规划开采规划区块284个;延续落实首轮规划(省磷矿专项规划、省煤矿专项规划)开采规划区块及结合本市经济发展实际需求,划出开采规划区58个。在全市范围内共划出342个开采规划区块,总面积2436.77平方千米(见附表14、附录17、附录18、附录19、附图6-16-26-3)。其中已设采矿权规划区块260个,未设采矿权规划区块82个。
  开采规划区块是矿业权设置和整合的主要依据。一个开采区块原则上只设置一个采矿权;开采规划区块确需分割或合并时,必须进行规划合理性论证。
  4、采矿权设置与投放
  (1)采矿权设置
  规划期对已设采矿权的260个规划区块中符合规划要求的采矿权予以保留;对开发利用布局不合理的采矿权,按开采规划区块进行整合;对未达到规划开采要求的矿山进行整改;对不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资源已近枯竭、位于禁采区中的矿山予以关闭。未设采矿权的82个规划区块中, 8个高磷赤铁矿,2个银钒矿,高磷赤铁矿矿区内7个煤矿、泥炭(腐植酸煤)1个,共 18个开采规划区块待选矿过关后规划及高磷赤铁矿1个作为矿产资源储备区按禁采区处理外,其它63个区块均可设采矿权。
  此外,对勘查工作、资源储量达到可开发利用程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布局合理、采矿权总数不突破规划调控指标、满足开采准入条件的探矿权可以转采矿权;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允许矿业权人通过整改、整合,满足采矿权设置要求;同一个区块内的多个探矿权查明资源后,在充分考虑探矿权人利益基础上,整合为一个采矿权;探采区块内原则上只能由现有矿山申请勘查,已存在探矿权查明资源后,必须跟现有矿山整合为一个采矿权。
  (2)采矿权投放
  至2010年,煤、磷矿山以结构调整为主,不新增采矿权(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除外),现有的277个煤矿、71个磷矿采矿权,通过合理整合、提高产能的方式,分别调整到180个、43个左右;其它矿产按年度计划投放。中期及远期,主要以减一增一的方式投放新的采矿权,重点向铁、锰、铜、金、铅、锌等188体育平台矿产和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矿产倾斜。
对高磷赤铁矿、银钒矿等因开采技术方面的原因暂未设采矿权的矿种,待选冶技术过关后再考虑投放采矿权。
规划期主要矿产采矿权设置及投放见附表7、附录20
  5、矿业经济区
  根据矿产资源潜力、勘查开发现状、采选冶配套能力以及基础设施等因素,全市范围划出宜昌磷、宜昌中心矿产深加工2个矿业经济区(见附表9、附图6-1)。
  (1)宜昌磷矿业经济区(国家级矿业经济区)
  本区包括宜昌市夷陵区、兴山县和远安县,位于宜昌市西北部和北部,面积2773平方千米,区内矿产资源较丰富,开采以磷矿为主 ,石墨、水泥用灰岩、银矿、钒矿、硫铁矿、金矿为辅。区内磷矿是全国特大型矿床之一,石墨是全国四大优质矿之一,储量丰富,质量好。加强对黄陵背斜周边地区勘查,提高磷矿资源储采比。加强磷矿开发结构调整,推进磷矿全层开采,加快宜昌磷矿矿肥结合工程建设,实现磷矿规模集约化开发,延长产业链,建立矿业循环经济体系;充分发挥石墨资源优势,大力开发深加工系列产品,建立宜昌石墨生产加工基地;加大水泥用灰岩开发力度,淘汰落后水泥制造工艺,建立兴山县-远安县水泥加工基地。
  (2)宜昌中心深加工矿业经济区
  位于宜昌市中心地带(包括宜昌城区及黄花、猇亭等周边地区),面积823平方千米,进一步确立矿产品深加工和矿业经济中心地位。开采以建筑用灰岩、水泥用灰岩为主 ,加工产品以磷化工产品、饰面用花岗岩装饰材料及水泥、商品砼为主。以原有企业为基础,以矿产品深加工及高新技术产品为方向,建成磷化工产品、水泥制品、饰面用花岗岩装饰材料加工基地。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1、结构调整和优化方向
  (1)矿山企业开采规模结构调整
  结构调整方向:提高矿业产业的集中度,进一步优化矿业布局,实现矿业生产总量适度增长,矿山总数适量压减;压缩过剩生产能力,限定矿山最低开采规模,遏制大矿小开、一矿多开;强化主要矿产矿山企业整合力度,扩大其大、中型矿山企业比例,并加快其改组、改制和资产重组;引导各矿山企业规模开采,改变本市小矿山企业过多的局面,形成以大中企业为主的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模式。
  (2)矿业技术、产品、采选冶结构调整
  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先进、适用的采选冶及精深加工技术, 改造、提升传统矿业, 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
调整矿产品结构,增强矿产精深加工产品开发和生产能力, 延长产业链和产品链, 提高矿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增强矿山开采能力,挖掘矿山潜能;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鼓励开发低品位、难利用的矿产资源; 加大磷化工矿产、建材和优质高效非金属矿产后续加工能力。
  2、矿产资源开发整合
  (1)宜昌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方案
  按省政府部署,2008年底前完成现有矿山的整合工作。根据规划设立的整合条件,通过整改、联合、重组、关闭等方式,2008年全市矿山总数减少20%以上,2008年全市矿山数减至645家;预测2010年、2015年、2020年在此基础上分别减至600家、542家、488家左右。(见附表17 、附表18)
  十一五期间,宜昌市矿山整改、联合、关闭情况见附表17、附表18、附表19
  (2)非整合矿山处置
  保留矿山:各类证照齐全;矿山布局符合规划;勘查程度达到开发利用要求;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生产设计科学合理;符合最低开采规模要求,且与矿山占用资源储量相适应;实行全层开采、贫富兼采且回采率达到规划要求;开采磷、水泥用灰岩等矿产的企业,具有配套的采选矿加工能力或与后续加工企业形成了采选加工联合体;遵守开采总量调控等相关管理规定且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环保措施到位,保障有力;履行了采矿权人各项责任和义务。
  以上矿山可不参与整合,但应鼓励其作为整合主体,按照有关要求,整合周边的小矿山。
  整改矿山:矿山布局、采选加工衔接、资源利用与保护、矿山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基本具备矿山保留条件,但开采规模偏小,与矿山占用资源储量不相适应,批大建小,超能力、超计划生产,勘查程度偏低,基础储量不足,回采率未达到要求,环保措施尚未完全到位。
  凡列为整改的矿山,必须拟订整改方案,整改期间,原则上停止生产;通过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关闭矿山:位于禁采区、矿界内资源已枯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关闭擅自恢复生产;以采代探的非法采矿点;拒不整改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矿山。
  对予以关闭的矿山,一律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
  3、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及最低服务年限
  (1)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落实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及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相关指标,结合我市资源特点及开发利用现状,参照国土资发[2004]208号文件精神,制定我市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见附表15、附录21)。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是新建矿山准入和换证矿山许可的必要条件。
  (2)矿山最低服务年限
  小型矿山不少于5年,中型矿山不少于10年,大型矿山不少于20,均不含基建期(见附表15)。
  (四)矿产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
  1、矿产资源综合评价、综合利用
  对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主矿、共伴生矿必须统一规划,综合勘查、综合评价,最大限度地开采、提取和回收矿产资源,对暂难利用的共伴生矿应制定相应的资源保护措施。
  规划期重点扩大铜、金、磷矿企业开展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的矿山数;拓展与磷矿共、伴生的含钾岩石、碘等矿产的综合利用;提高铜矿中的铁、金、银、硫等共、伴生矿综合回收率水平。
  严格执行《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坚决推行共、伴生矿与主矿同时勘查、同时评价、同时设计、同时开采、同时回收利用;对没有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不予认定;对共、伴生矿床不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建立健全矿山企业三率考核体系和监督检查机制,引导和促进矿山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清理整顿资源浪费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的矿山企业,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进一步提高矿山企业三率水平。
  根据省级规划要求,结合本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资源条件、采选技术进步及三率管理力度加强等因素,提出规划近期全市矿山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均在前期水平上平均提高5%(见附表16)。
  2、尾矿、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在对矿山尾矿和固体废弃物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确定不同尾矿及固体废弃物的开发利用方向。作好利用尾矿及固体废弃物进行矿山采空区回填,矿地复垦回填等工作,解决矿山尾矿生态环境恢复技术,加强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避免水土流失。
  3、低品位、难利用资源选冶技术研究
  重点开展我市高磷赤铁矿、银钒矿等难选冶、中低品位矿产的示范工程,研究开发新的矿物分离、富集与综合利用等技术、工艺及设备,突破选冶瓶颈,变潜在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积极探索难选冶、中低品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投融资、经营管理的新机制和有关优惠政策措施。
  4、重点示范工程
  为了落实国家、省级规划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项目及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规划期内选择以宜化、兴发(省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为试点企业,重点进行宜化中低品位磷矿石采选联合项目及兴发集团磷石膏综合利用加工项目建设,以促进本市磷优势矿产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及尾矿的综合利用;选择难选冶、资源潜力大,利用前景较好的长阳县火烧坪铁矿进行试点,重点建设新首钢资源控股公司320万吨高磷铁采选工程,组织开展技术攻关,获得呆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经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五)开采准入条件
  1、采矿权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申请人提交采矿登记申请之日前2年内没有受到吊销采矿许可证的处罚。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中开采矿种、矿山规模、矿山总数控制、采矿权布局等要求;严格限制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矿业权人取得新的采矿权。
  3、申请市限制开采的矿种,不得突破年度开采计划指标和规划总量调控指标。
  4、外商投资开采矿产资源,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有关规定。
  5、申请开采难利用矿产的企业,必须具备经国家相关部门检测认定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资源利用达到要求的选矿工艺技术,其中申请高磷赤铁矿的采矿权人原则上应是大中型钢铁联合企业或其联合体。
  6、申请磷矿采矿权的矿业权人必须是采、选、加工一体化的大中型磷化工企业或同类型企业联合体。
  7、矿山规模必须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并符合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
  8、采矿权新立的矿山必须提供矿山设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安全生产预评估报告及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同时缴纳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备用金,实行矿山建设与环境工程同时设计、施工与投入使用制度。
  9、采矿权新立的矿山采选综合回收率指标应高于现有同类型、同规模矿山;有共伴生矿产的矿山必须有矿产综合利用的方案及综合用用率指标,对暂难利用共伴生矿产及有用组份的尾矿必须有具体有效的保护措施。
  10、在未具体划定核心区的各类生态环境功能保护区内新设、延续、变更采矿权,矿业权人必须出具相关行业部门的审核意见。
  11、地质灾害易发区,原则上不新设采矿权,确需设置的,必须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2、面积较大、地质情况较复杂的勘查规划区块,探矿工作结束后,应进行规划论证或编制矿区规划,再考虑设置采矿权。
  13、资源储量报告必须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矿山开采建设设计的依据后,探矿权方可转采矿权。
  14、对于同等条件的开采同矿种的采矿权申报,应优先考虑批准位于重点开采区内的矿山企业开采许可证,其次为一般开采区、最后为限制开采区。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一)矿山地质环境评估
  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全市共划分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和较严重区17处(见附录22、附录23)。
  1、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
  全市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9个,面积1631.62平方千米(见附录27)。主要分布在兴山县、秭归县、夷陵区、远安县、长阳县、宜都市等矿产开采活动密集、强度较大地区,以铁、煤、磷等矿产的开采区为主,主要环境地质问题为崩塌、滑坡、泥石流、采空区塌陷、侵占破坏土地、土壤污染、地表(地下水)污染、水均衡破坏等。
  2、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
  全市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8个,面积2164.22平方千米(见附录28)。主要分布在兴山县、秭归县、夷陵区、长阳县、五峰县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以煤、金、锰、石灰岩、铁等矿产的开采区为主,主要地质环境问题为滑坡、崩塌、采空区、地面塌陷等。
  (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分区
  据上述矿山环境影响评估分区结果,结合矿山环境发展变化趋势,按照区内相似,区间相异的原则,全市共划分出重点保护区、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等四类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区87处,其中落实省级规划28处,延续落实首轮规划(或省磷矿专项规划、省煤矿专项规划)及结合宜昌矿山环境实际,本市划出59处。(见附表25、附表26、附表27、附表29、附图7)。
  1、重点保护区
  全市划分出30处(见附表20、附表21、附表22、附表23、附表27、附图7)。
  重点保护区核心区禁止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及矿山固体废弃物的堆积、废水废液的不达标排放等;缓冲区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保证重点保护对象及设施不受破坏。
  2、重点预防区
  全市划分出31处(见附表26、附图7)。
  限制在重点预防区勘查和开发;进行矿产资源开采必须进行相关评估、论证,对矿山开采可能产生的区域地质环境问题进行预测和评价。
  3、重点治理区
  全市划分出25处(见附表25、附图7)。
  区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的评估、治理工作,并编制详细的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
  4、一般治理区
  全市划分出1处,面积16.53平方千米(见附表29、附图7)。
  区内开采矿产资源必须进行矿山环境地质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可能诱发矿山环境问题提出预防、处理方案。
  (三)矿山环境恢复重点治理工程
  近期原则上安排在矿山环境亟待治理区。重点治理矿山环境破坏严重、已严重威胁矿区居民生产和生活安全,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治理成效显著的矿山。全市共规划8个重点治理工程,投资估算2100万元(见附表20、附表28、附图7)。主要分布于兴山县、秭归县、夷陵区、当阳市、长阳、五峰县、宜都市。另外确定宜昌市松宜矿区恢复治理工程为宜昌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重点示范工程。
  中期主要安排在矿山环境破坏较严重、已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矿区居民生产和生活安全,或存在较大潜在危险隐患的矿区。全市共规划4个重点治理工程,投资估算1400万元(见附表20、附表28、附图6)。主要分布于兴山县、秭归县、远安县。
  (四)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制度和动态监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规划期形成如下法律责任制:1、矿山环境评估责任制;2、矿山环境监测责任制;3、矿山环境修复责任制;4、矿山环境保护责任制。
  同时逐渐建立完善:1、行政首长负责制;2、矿山环境一票否决制;3、各级领导干部考核制三项行政领导责任制。
  对废弃矿山和老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明确治理责任,保证治理资金和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积极探索通过市场机制多渠道融资方式,加快治理与恢复的进程;应尽快制订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的经济政策,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备用金制度等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
  落实省级规划指标,近期规划建设宜昌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站;中期规划建设兴山县、远安县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站,初步形成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机制,并将其纳入全省地质环境监测网络。
  (五)新建矿山环境保护政策措施
  1、确定矿山环境影响的准入条件,加强新建矿山审批管理。新建矿山必须具有新建矿山所在地的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矿山设计三废排放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规程。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规避区制度。
  2、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审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凡开采技术落后、设计方案不合理、开发利用方案不可行,一律不允许建立矿山。同时要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严格审查,若发现评价不客观必须补作评价工作,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方可生效。
  3、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的矿山环境影响报告必须设有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篇。根据其不同的作用方式和可能,坚持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原则,经过多方案比较,确定最优的环境保护措施对策,并提出针对性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为新建矿山设计合理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提出科学的决策依据和指导。矿山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需按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矿山设计。
  4、要求制定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并按规定缴纳矿山环境治理备用金。新建矿山必须达到批准的矿山设计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的三率及废弃物回收利用的要求;满足规定的矿山最小开采规模要求;具有相应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和矿山环境防治工程必须与采矿主体工程做到三同时;同时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矿山环境治理备用金。
  5、加大矿山的建设生产期间的环境监督管理力度。矿山安全设施、矿山环境防治工程与采矿主体工程同步进行、统筹兼顾、合理布置,各项工程设施、施工完工后各项设施一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和投入使用。矿山开采实行环境一票否决制,明确其责权制,应边开采边复垦。同时应建立健全矿山环境监测体系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预警信息系统,采取群测群防,加强预测与预报。
  (六)现有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政策措施
  1、切实做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的规划。在认真调查矿山生态环境现状与特点基础上,优选安排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或对矿山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或破坏的项目进行投资建设。
  2、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矿山企业,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并按政府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逾期仍不能达标的矿山企业实行限产或关闭。同时,责成矿山企业予以恢复,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3、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地质灾害。以全市易发各类矿山地质灾害为主,由各级地方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督促矿山企业对矿区内各类地质灾害点布设监测点进行监测,建立完善地质环境监测网络信息系统,做好预测预警,防治地质灾害。
  4、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研究。督促和引导矿山企业加大研究清洁生产技术的资金和科技投入,采用先进适用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改进管理措施,同时,市政府及其它有关部门应鼓励矿山企业进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并在政策上经予优惠,资金上给予扶持,积极开展循环经济在三废处理和综合利用方面的技术研究。
  5、积极推进和大力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逐步建立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制度,专项用于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同时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并适当给予优惠、资助,鼓励并调动矿山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积极性,推动治理工程的实施,大力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对附表19,尤其是附表27所列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项目应及早争取国家立项并做好地方配套资金的筹备。
  (七)闭坑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政策措施
  1、建立闭坑矿山的矿山环境审查制度,明确矿山闭坑的环境技术要求。
  严格矿山闭坑工作的审查与管理,闭坑矿山必须提交闭坑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并按规定报请审查批准,采矿权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并经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恢复治理情况进行审查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方可闭坑。
  2、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使用缴纳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备用金或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全面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开展。制定科学的、合理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计划。开展已闭坑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的试点,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广实施。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种形式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投资机制。
  七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健全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
  1、本《规划》经审查批准后,其主要目标纳入宜昌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实施,《规划》由宜昌市人民政府发布并组织实施。
  2、以本《规划》为依据,宜昌市所辖市、县应编制相应的矿产资源规划,188体育平台矿种要编制相应的专项规划。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3、市、县二级政府国土资源局是组织编制、实施及管理《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职能部门。实行规划管理目标责任制,抓好规划管理责任制的落实与监督工作。
  4、坚持开门编规划的方式。实行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实行批前公告和批后公告公示制度;实行规划管理公开制度。
  (二)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科技人才与重大工程综合措施
  1、建立矿产资源规划多元化资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起一个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资金上保障。
  2、制定和完善矿业权市场运行规则,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矿业权制度,推进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大力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制定和完善矿业权市场运行规则,明确矿业权市场准入条件,建立评估机构等中介组织,加强矿业权市场监管,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形成对矿业权一级市场的政府垄断,建立矿业权宏观调控机制,进行需求预测,适时、适度投放矿业权,增加宏观调控能力。规范矿业权二级市场,依法加强矿业权转让管理,规范转让行为,引导矿业权人依法以拍卖、兼并、出租、抵押、继承等方式处置矿业权,实现矿业权的有效流转和优化配置,同时形成勘查、开采投资有效的进入与退出机制。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税收调节制度。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税收调节体系,实行矿产补偿费征收与消耗储量挂钩,改革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计征方式,整顿和规范中央与地方矿业权收益合理分配的制度。
  4、建立规划实施的经济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惩罚分明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激励政策和机制、尾矿资源开发利用制度、暂难回收利用资源管理制度,以及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统计制度、公告制度、申报认定制度、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形成资源充分、综合、循环利用的长效机制。
  5、建立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为了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促使矿山企业合理负担其开采矿产资源与环境成本,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应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新建生产矿山企业,制订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提出达到矿山环境治理目标的具体措施;对企业预提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进行监管,由企业在地方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备用金帐户,并按规定使用资金。
  6、实行差别化的经济倾斜政策。坚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原则,灵活实行差别化的经济倾斜政策。
  7、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动态监测、评价、预警技术的建设。利用现代化信息采集和统计分析技术,服务于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矿山(矿区)资源储量动态 监测,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领域。
  8、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技术的建设。把GISInternet结合,作为规划实施管理公众参与的技术平台,形成互动媒体和电子政务工程,广泛吸纳公众对规划的建议,监督规划实施的过程。
  9、加强矿产资源规划人才培养的资金投入,提高矿产资源规划人才队伍能力和素质。政府需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部分作为提升本市人才培养的基金,建立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规划专业人才队伍。
  10、重大工程措施是实现规划目标,完成规划任务的188体育平台保证,也是实施规划的188体育平台基础支撑。重大工程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管理,可制定矿产资源规划重大工程实施管理办法,保证规划提出的重大工程的顺利实施。经本轮宜昌市矿产资源规划重大示范工程设置研究分析,落实国家及省规划指标,在地质勘查、节约与综合利用、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面分别进行了重大示范工程规划设置,即兴山县白鸡河铅锌矿勘查工程、新首钢资源投股公司320万吨高磷铁采选工程、宜化中低品位磷矿石采选联合工程、兴发集团磷石膏综合利用加工工程、宜都市松宜矿区恢复治理工程(见附录24)。
  (三)建立健全规划的188体育平台指标年度实施计划和矿产资源年度开采计划制度和考核体系
  本市所辖各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年度市场情况,研究制定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将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年度和地区。同时应加强矿产资源年度开采计划制度建设,将开采计划指标分年度落实到各地区及细化到各矿山。将规划188体育平台指标及开采计划指标完成好坏作为年度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领导人考核的依据。
  (四)建立规划预审制度和完善审查制度
  1、为严格和规范矿业权审批,建立矿业权申请设置规划预审制度。从源头上来引导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使管理少走弯路,实现矿产资源管理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规划预审的审批权限与矿业权审批权限一致,矿业权规划预审申请逐级进行审查、审核、审批,凡未通过规划预审的一律不受理其矿业权申请。
  2、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审查制度。通过首轮规划审查显示,其充分发挥了规划在规范矿业权市场中的188体育平台作用,本市应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审查制度。
  (五)建立规划实施奖惩机制
  为了确保矿产资源规划的顺利实施,本市所辖各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应建立规划实施奖惩机制,将规划目标及任务分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地区相关领导责任人。其执行的好坏与其年度评定直接挂钩。
  (六)建设规划实施管理信息系统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达到能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勘查区与开采区设置、变化、矿产储量增减和资源利用水平、矿山生态环境等动态变化情况,并能及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对有关内容进行充实更新,实现信息共享,为社会公众服务,提高规划的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地解决规划实施中产生的问题。
  (七)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监督、评估管理保障体系
   1、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和纠正查处制度。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构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动态监督管理体系。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规划审批和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在规划确定的禁止勘查区、禁止开采区内或不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在其他规划区域内,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要进行及时、有效的查处。
  2、开展规划实施动态评估,是规划实施管理的188体育平台一环。按照规划发展趋势和参照首轮规划评估的有效做法,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要求每年提交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形成中期评估报告,论证和审议评估报告,对于科学合理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实施管理,经评估需要做出调整修订的,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可以经法定程序进行合理调整和修订,提出调整修订意见,做出合理调整和修编。
  (八)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的法制保障措施
  1、建立和完善涉及矿产资源规划及规划实施管理的国家级法律法规。抓住当前修改《矿产资源法》及《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契机,不仅将编制与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纳入到法律条款中,还应加速推进编制矿产资源规划法和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条例。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贯穿于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业活动的全过程,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的法律地位与实际效用。
  2、制定完善操作性强的地方性配套法规。市级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是整个矿产资源规划工作的188体育平台的一环,应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地方性配套法规,保证规划的落实。
  (九)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对矿产资源的思想认识
  1、加大《规划》宣传教育力度。组建《规划》宣讲团,到各地巡回讲演,举办各种级别专门培训班,开展执行《规划》的业务培训,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国土资源矿管部门管理人员和矿业权人熟悉内容,认识188体育平台性,做到自觉遵守、坚决落实《规划》。
  2、开展全民矿产资源市情教育,普及矿产资源及矿业知识,提高全民素质。了解本市矿产资源形势,增强全民对矿产资源的忧患意识、国家所有意识、保护意识和节约意识。树立正确的资源观、环境观和发展观,提高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自觉性。
  3、加大《矿产资源法》及《勘查条例》、《开采条例》等一系列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广度。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4、加强矿山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探矿权和采矿权人,全面、深刻认识矿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矿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促进矿业健康、良性发展。
 

 

 

  《规划》由文本、附表(包括附录表)、附图组成,三者具有同等效力。
  《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规划》五年一修编,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须按原程序进行报批。
  《规划》经宜昌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宜昌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规划》由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