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收回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24-10-29 09:08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西陵区东湖一路与夷陵大道交会处两宗共计14793.5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宗地情况如下:
1.证号宜市国用(2006)第080102021-1号,使用权面积6280.78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2.证号为宜市国用(2006)第080102022-1号,使用权面积8512.8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