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收回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24-10-29 09:0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3宗共计252408.5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宗地情况如下:
1.证号为宜市国用(2012)第010301111号,位于西陵区窑湾乡前坪村,使用权面积230284.4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2.证号为宜市国用(2013)第180104216-2号,位于伍家岗区伍家乡共谊村,使用权面积3403.33平方米,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3.证号为宜市国用(2015)第41149号,位于点军区联棚乡联棚村,使用权面积18720.7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