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收回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24-10-15 09:02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3宗共计103274.8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宗地情况如下:
1.证号为宜市夷陵国用(2015)第58351号,位于夷陵区梅花村,使用权面积59512.34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位于夷陵区梅花村,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2.证号为宜市夷陵国用(2015)第58361号,使用权面积25480.30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位于市东站路(伍家乡共同村),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3.证号为宜市国用(2015)第58514号,使用权面积18282.19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