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收回宜昌三峡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日期:2024-10-15 08:59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宜昌三峡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原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猇亭区黄龙寺居委会(机场路)两宗共计7267.31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宗地情况如下:
1.证号为鄂(2023)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20516号,使用权面积6943.83平方米,用途为机场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2.证号为鄂(2023)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20517号,使用权面积323.48平方米,用途为机场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