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收回宜昌市公路管理局高新区分局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24-06-17 16:59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宜昌市公路管理局高新区分局3宗共计12855.6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宗地情况如下:
1.证号为鄂(2023)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93629号,位于宜昌高新区白洋镇滚钟坡村雅澧路东侧,使用权面积5435.00平方米,用途为公路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2.证号为鄂(2023)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108211号,位于宜昌高新区白洋镇,使用权面积2720.67平方米,用途为公路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3.证号为鄂(2023)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108913号,位于宜昌高新区白洋镇太保场村二组,使用权面积4700.00平方米,用途为公路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