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9宗共计810975.8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宗地情况为:
(一)鄂(2016)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04369号,位于生物产业园东临路和峡州大道交会处西南侧,使用权面积138693.72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
(二)鄂(2018)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14715、0014716号,位于生物产业园东临路南侧,使用权面积110473.57平方米,用途均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权性质均为出让。
(三)鄂(2019)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03663号,位于东山园区大连路东侧,使用权面积73622.80平方米,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
(四)鄂(2023)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29048号,位于白洋工业园白洋大道与白雅路交会处,使用权面积33536.03平方米,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
(五)电子监管号4205002017A00066,位于白洋工业园白洋大道与裴太路交会处东北侧,使用权面积68516.97平方米,用途为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
(六)鄂(2019)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142140、0142141、0142126、0142131号,位于生物产业园桔乡路南侧,使用权总面积307664.43平方米,用途均为工业用地,使用权性质均为出让。
(七)鄂(2020)宜昌市不动产权第9000012号,位于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桔乡路南侧,使用权面积28420.8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
(八)鄂(2020)宜昌市不动产权第9000014号,位于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生物园二路北侧,使用权面积26220.49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
(九)鄂(2020)宜昌市不动产权第9000010号,位于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桔乡路南侧,使用权面积23827.08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