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23-05-19 10:31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伍家岗区火光村(东艳路与双城路交会处)34024.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证号为宜市国用(2012)第170101049-1号,使用权面积81471.26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