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23-02-10 18:0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猇亭区机场路(黄龙寺居委会)的4宗共计133169.8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证号为宜市国用(2004)字第190114028号,使用权面积43951.13平方米,用途为机场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本次全部收回;
(二)证号为宜市国用(2004)字第190114023号,使用权面积74372.05平方米,用途为机场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本次收回面积67428.22平方米;
(三)证号为宜市国用(2004)字第190114009号,使用权面积8463.81平方米,用途为机场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本次全部收回;
(四)证号为宜市国用(2014)字第34088号,使用权面积13650.20平方米,用途为机场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本次收回面积13326.72平方米。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