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日期:2023-02-10 18:05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生物产业园4宗共计320493.6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证号鄂(2016)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04367号,位于生物产业园峡州大道以东柏临河路以北,使用权面积90885.79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二)证号鄂(2016)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04370号,位于生物产业园土门路西侧,使用权面积118277.6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三)证号鄂(2016)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05116号,位于生物产业园汉宜一路南侧,使用权面积62503.37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四)证号鄂(2016)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05107号,位于生物产业园柏林河路北侧,使用权面积48826.85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