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宜昌市轻工物资贸易总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21-11-02 10:23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宜昌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宜昌市轻工物资贸易总公司位于港窑路9号7746.5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为宜市国用〔2004〕第100101005号,使用权面积7746.57平方米,用途为仓储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