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宜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21-10-15 15:3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宜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位于伍家岗区伍家乡共联村487.1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为宜市国用〔2003〕第180301026号,使用权面积10655.28平方米,停车场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