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乐星红旗电缆(湖北)有限公司等单位3宗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20-08-10 15:33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乐星红旗电缆(湖北)有限公司等单位位于点军区点军街办谭家河村3宗共计124428.4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乐星红旗电缆(湖北)有限公司,宜市国用〔2010〕第110101030-4号,使用权面积7912.46平方米,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本次收回858.14平方米;欧达宜昌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宜市国用〔2015〕第35749号,使用权面积14551.18平方米,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本次全部收回;湖北红旗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宜市国用〔2001〕字第110101030-7号,使用权面积111976.14平方米,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本次收回109019.12平方米。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