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20-07-16 14:43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位于市猇亭区六眼冲社区张家湾路2288.6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为宜市国用〔2015〕第55325号,使用权面积2288.67平方米,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