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宜昌市夷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19-07-03 11:15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位于伍家岗区沿江大道与夷陵路之间的宜昌市夷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38888.52平方米(土地证号:宜市国用〔2007〕第160301012-2号,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唐勇、陈国荣978.99平方米(土地证号:宜市国用〔2004〕第150301012-1号,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共计39867.51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