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宜昌三峡绿地有限公司位于伍家岗八一路397.88平方米(土地证号为宜市国用〔2010〕第180102013-1号,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使用权类性为划拨,登记面积3239.9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