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宜昌田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18-04-24 15:28来源:利用科 责任编辑:多梦晓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宜昌田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点军区艾家镇刘家村4宗137517.1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分别:宜市国用(2006)第110401001号、宜市国用(2006)第110401002号、宜市国用(2006)第110401003号、宜市国用(2011)第230401063号;土地面积分别为:112900.74平方米、2849.99平方米、2134.48平方米、19631.98平方米;土地用途分别为:工业用地、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均为出让,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