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18-04-04 15:48来源:利用科 责任编辑:多梦晓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位于宜昌市伍家乡共和村、前坪村2宗部分(土地证号分别为:宜市国用(2012)第170202806号、宜市国用(2013)第180104806号;土地用途均为科教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均为划拨,登记面积分别为:38662.48平方米、45220.56平方米;本次收回面积分别为:1920.71平方米、8316.43平方米,共计10237.1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