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伍家岗区东山大道宜昌市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17-08-01 16:36来源:利用科 责任编辑:多梦晓 阅读量:
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位于伍家岗区东山大道宜昌市广厦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共4宗6466.1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统一编码分别为:420503004001GB00056、420503004001GB00043、420503004001GB00042、420503004001GB00012)。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