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合益村1宗3152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电子监管号:4205002009A00746)。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