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宜昌市广播电视局等1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16-12-29 16:06来源:利用科 责任编辑:多梦晓 阅读量:
为实施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宜昌市广播电视局等14宗共计6652.6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统一编码分别为420502012003GB00030、420502012003GB00037、420502012003GB00035、420502012003GB00064、420502012003GB00032、420502012003GB00009、420502012003GB00034、420502012003GB00036、420502012003GB00012、420502012003GB00051、420502012003GB00027、420502012003GB00029、420502012003GB00031、420502012003GB00025;土地面积分别为:237.35平方米、541.74平方米、879.77平方米、599.17平方米、92.82平方米、146.11平方米、203.77平方米、44.53平方米、1000.46平方米、401.55平方米、604.85平方米、749.65平方米、469.59平方米、681.26平方米;土地性质:划拨;)和848.72平方米国有空地,同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