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宜昌市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宜昌市猇亭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猇亭区民主路74302平方米中91.57平方米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