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五龙片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15-12-24 17:21来源:土地利用科 责任编辑:1 阅读量:
为加快实施宜昌新区点军五龙片区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收回点军五龙片区20-1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函》和《关于净地交付土地承诺函》,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依法收回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点军区五龙社区45262.57平方米(土地证号:宜市国用〔2013〕第110101241号,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依法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交由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其地上建(构)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由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并按规划要求公开上市交易,用于项目开发建设。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