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15-10-26 17:41来源:土地利用管理科 责任编辑:1 阅读量:
为加快实施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和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喜旺食品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资产收购补偿合同》(宜市土收〔2015〕第3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依法收回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宜昌市夜明珠路49号11541.23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宗地号020103019-1号9604.14平方米、020103019-2号1937.09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依法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交由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按城市规划要求公开出让,地上建(构)筑物的拆迁补偿由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