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猇亭区桐岭社区居委会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15-07-13 16:09来源:利用科 责任编辑:1 阅读量:
为加快实施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和《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宜猇发改审批〔2015〕2号)、猇亭区桐岭社区居委会和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土地补偿协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依法收回猇亭区桐岭社区居委会位于猇亭区正大路38号8368.78平方米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依法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划拨给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用于门诊大楼建设,地上建(构)筑物的补偿由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负责。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