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湖北宜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15-07-07 10:46来源:土地利用管理科 责任编辑:1 阅读量:
为加快实施城市规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宜昌市规划委员会2009年第1次、第3次、2013年第5次全体会议精神、市规划局《规划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100010﹞号)和湖北宜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伍家岗区洋坝区域土地调整的请示》(宜顺﹝2014)第12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湖北宜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位于伍家岗区洋坝的3宗(宗地号为180203030-4、180203030-5、180203030-6号)土地中的258609.96平方米(折合387.91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同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
收回使用权的土地用于市政道路、公共绿化、长江护岸等项目建设。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