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联村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14-12-11 16:52来源:利用科 责任编辑:1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收回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联村65515平方米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宜市国用〔2012〕第180104223号),证载面积65515平方米,登记用途为仓储用地。
上述收回使用权的土地,51785.10平方米用于共联村商贸大市场项目建设,13729.9平方米由政府储备,收回土地的补偿及其范围内建(构)筑物拆迁补偿由伍家岗区人民政府负责。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