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湖北银行宜昌分行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13-03-11 15:09来源:土地利用管理科 责任编辑:1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城市规划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收回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位于城乡路的111360平方米(宗地号17010104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位置、面积以市规划局下达的规划红线、地籍测量面积为准),同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
收回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并按城市规划要求上市公开交易;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构)筑物的征收、补偿与安置工作,由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
二○一三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