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三峡大学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12-12-21 16:02来源:土地利用管理科 责任编辑:1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轻我省地方高校债务负担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意见》(鄂政办发〔2011〕79号)及市政府相关专题会议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收回三峡大学西校区划拨土地约45亩、公房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位置、面积以市规划局下达的规划红线、地籍测量面积为准)。
收回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土地,按市规划要求拟用于市中心人民医院项目建设;其土地及地上房屋、建(构)筑物的拆迁、补偿与安置,由市中心人民医院负责。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