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东山四路唐家湾村经济联合社等单位部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11-06-13 16:21来源:土地利用科 责任编辑:1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宜昌城市总体规划,经市政府同意收回西陵区窑湾乡唐家湾村经济联合社土地面积9892.70平方米、宜昌市云峡油脂化工厂土地面积4613.93平方米、宜昌市窑湾乡石板村民委员会土地面积1636.05平方米、宜昌市河兴企业总公司土地面积170.78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所有土地面积以地籍测量面积为准),同时注销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收回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土地,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用于东山四路道路工程建设,其范围内的地上建(构)筑物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市城投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