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中南路旭光村等单位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11-06-13 16:18来源:土地利用科 责任编辑:1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收回中南路明日家园西侧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561.6平方米、明日家园土地282.9平方米、旭光村土地804.48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以地籍测量面积为准)。若有错漏号或无门牌号码的单位(个人),以宜昌市规划局下达的拆迁红线为准。
收回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土地,用于宝塔河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及派出所用房项目建设,其范围内的地上建(构)筑物的拆迁补偿、安置和原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的补偿工作,均由宝塔河街道办事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