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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土网挂(2020)11号公告

日期:2020-05-28 09:11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经宜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宜土网挂(2020)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交易地块的基本情况

  1.地块范围及性质:地块位于白洋工业园田家河大道,出让面积83176.65平方米(合124.76亩),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行业类别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本次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含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2.地块规划情况: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20200010]号),用地规模83176.65平方米(合124.76亩),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行业类别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密度不小于40%、不大于50%,绿地率不大于15%。该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其它规划条件详见宜市规让[20200010]号《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3.出让价格:本地块挂牌起始价1304万元,竞买保证金1304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二、挂牌要求:

  1.土地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按照成交价款的20%转作定金,竞得人通过资格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原件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定金及竞买保证金余款转作土地价款。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限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人定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竞得人交清全部土地价款后方能与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出让人与受让人进行土地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2.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税源管理的通知》(宜府办文〔2017〕14号)要求,竞买人须承诺竞得后,在本辖区范围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以该项目公司的名义签订出让合同、办理登记。

  3.土地竞得人必须委托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技术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4.地上地下管线迁移、补偿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承担。

  5.受让人须承诺在土地正式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后三年内竣工。

  6.土地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挂牌出让公告确定的用途及产业建设和利用土地。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在互联网上交易,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交纳竞买保证金,承诺遵守交易须知、交易规则等要求,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本次网上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见挂牌交易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7月2日,到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也可在网上下载挂牌出让文件(gtjy.yichang.gov.cn)。

  七、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7月2日下午17:00(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八、公告时间: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17日,计20天。

  九、挂牌时间: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7月3日10:00时止。

  十、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罗洋 0717-4402009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夏谦 0717-6866839

  网 址:gtjy.yichang.gov.cn

  www.landchina.com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