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室外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询价通知书

日期: 2018年11月27日 11:01 来源: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我单位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密封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 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室外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宜采计备[2018]XM2515号

   三、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7月27日12时 。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办公室。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室外绿化养护服务。

   2、养护区域:展览馆室外地面、庭院、屋顶花园及斜屋面,绿化面积约12781.3平方米。

   3、预算金额:15万元。

   (二)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宜昌市区范围内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要求服务的企业(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四)商务要求”。

   2、请于规定时间内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及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三)服务要求

   1、按照附属绿地养护一级标准实施专业养护。养护规划应根据气候条件及美观要求,合理制定养护方案,并按计划实施。

   2、本绿化养护服务包括树木修剪、修剪后树枝清理以及草坪浇水、施肥、打药、修剪、清理修剪后垃圾等。

   3、本绿化养护包含部分建筑坡面及屋顶区域立体绿化。

   4、如遇非极端天气下灌木花卉损毁情况应无偿予以补植。

   5、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定时定岗养护,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四)商务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部门批准的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在宜昌本市内具有本项目同等面积及以上面积的相关业绩,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服务期限:合同期一年,一年期满考核优秀可以续签。

   五、关于报价

   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次报价,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报价中必须包含所需设备,材料及全额含税发票、运输费用,人工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水电费用由我方负责提供)。报价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六、报价文件应当包括:

   1、报价表。

   2、项目实施方案。

   3、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等)。

   4、提供至少有一个不小于本项目养护面积的园林绿化维护业绩(合同复印件)。

   七、报价文件数量及密封要求:上述材料一式两份,装订后密封在报价袋中,未按要求供将不予受理。

   八、评审时间和地点:

   1、评审时间:2018年7月27日下午3:00时;

   2、评审地点: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小会议室。

   九、付款方式:本项目付款方式为季付(自然季度),即下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支付上季度养护费用。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子涵(办公室)

           电 话:0717-6986003

   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2018 年7月 23日

展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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