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档案室建设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日期: 2018年11月27日 10:57 来源: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密封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规划展览馆

    二、采购编号:宜采计备[2018]XM1337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档案室建设

2、供货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展览馆路

3、预算金额:110000.00元

4、项目期限:30个日历日

(二)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四)商务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服务要求

根据鄂档规[2016]1号《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中硬件建设中的要求和评分标准进行本馆的档案室建设,并能通过省一级验收标准。

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密集架12列36组(900*550*2300)

m3

40.98

 

 

密集架1列3组(900*600*2300)

m3

3.73

 

 

会计隔板(800*200)

12

 

 

除湿机

1

 

 

防磁柜

1

 

 

温湿度计

1

 

 

3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

2

 

 

书车

1

 

 

书梯

1

 

 

制度牌(KT板)

8

 

 

空调(3匹柜机)

1

 

 

电脑(档案专用)

1

 

 

惠普打印机

1

 

 

电脑桌椅

1

 

 

目录检索柜

1

 

 

遮光窗帘(档案室专用厚遮光布,罗马杆)

10

 

 

房间隔断(双面石膏板隔断、刷油漆)

平方

30

 

 

运费、除渣

1

 

 

防盗门(浅色)

2

 

 

合计

 

 

 

 

 

(四)商务要求

1、报价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有效相关资质证书(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资金状况及商业信誉良好,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报价供应商具备的特殊条件要求:

具有档案整理和保密资质的单位,能对我单位的档案整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指导。

四、关于报价:

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次报价,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报价一览表;

2)企业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产品方案(包括产品工艺、技术应用等,能够清晰反映采购产品的需求);

4)售后服务承诺;

5) 其他资料。

六、响应文件数量及密封要求: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装订后密封在报价袋中,未按要求提供将不予受理。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11日上午12:00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办公室。

八、评审时间和地点:

1、评审时间:2018年5月11日下午3:00时;

2、评审地点: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小会议室。

九、付款方式: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乙方为甲方培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95%,余下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乙方应提供合法合规的普通发票。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联系电话:0717-6986003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展览馆路

 

 

                    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2018年5月7日

展馆新闻
  • 主办单位: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柏临河共谊二路
  • 电话:0717-6986001
  • 邮编:443001
  • 技术支持:宜昌市政府网站群运维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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