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宜发〔2013〕8号),现制定《市规划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
一、 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调研效果。局班子成员开展调查研究要突出主题,注重“问题导向”,深入分局和项目所在地或建设单位调研,多开展蹲点式调研、现场调研、随机性调研,了解全面真实情况、分析研究解决问题、指导协调落实工作。不要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方、一个项目、一条路线去调研。除工作需要外,不去名胜古迹、风景区考察。按照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定期到一个分局(二级单位)或县(市)局或一个项目联系点开展调研,调研中不要求排场、不要求宴请,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调研后的188体育平台意见、建议向党组写出调研报告。
二、规范各类会议
2、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县市规划(测绘)管理工作会议原则上一年召开一次,鉴于县市规划管理和测绘工作体制,可以合并召开,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按程序报批。
3、从严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
本局工作性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参加,时间不超过半天。提倡局领导会议发言即席讲话和自己准备讲稿。不擅自邀请市领导和通知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市直部门领导同志参加。
依据《城乡规划法》法定要求,按照规划编制审批程序必须组织的征求意见、规划方案中间及成果汇报、专家评审等技术性会议要从严规范,按照法定要求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时间、会议标准、会议经费预算。
4、提高会议效率和会议质量。严格会议纪律,建立局业务会议、办公会议、政治学习会议缺席、迟到、早退通报制度,会议考勤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三、 精简公文简报
5、严格公文办文程序。局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文处理的文件规定。领导同志不直接受理建设单位报告请示;各分管领导、工作部门及时阅文并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各类公文;严格按照党组分工和审批权限审查、签发公文。
6、压缩文件篇幅。除规划部门规划纲要、规划管理行业法定文本、党政年度工作报告及重大政策性文件外,本局制发文件不超过3500字,个别确需增加篇幅的188体育平台文件,原则上不超过4000字,并提供相关依据。报送市委、市政府的请示、报告不超过1500字,特殊情况不超过2000字。简报不超过1000字,调研报告不超过3500字。《规划信息》摘要刊登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188体育平台讲话,每篇不超过4000字。
7、全面推行网上办公。在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通过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请示和协调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建设开通各规划分局电子政务办公网,实现与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网联网办公。
四、 规范各类活动
8、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各地、各区、各部门、各项目单位举行的会议、活动,由市委、市政府通知参加的,由局办公室请示局主要领导后统一安排;除经上级批准或要求参加的活动外,局领导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以及与工作职责无关的博览会、研讨会等;未经主要负责人批准,不得在非公务类活动中挂名任职,不为地方和部门的会议、活动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9、合理安排出访考察活动。局领导因公出差(境)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和年度安排计划,统筹安排,从严管理。出差(境)期间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局领导、科室(分局、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宜,要严格执行《市规划局政务规则》规定,实行外出报备制度。
10、规范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对县(市)区规划(测绘)管理工作实行管理与指导,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严格实行目录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组织检查评比。
五、规范新闻报道
11、规范新闻报道宣传。本局规划网站和《规划信息》对于局领导参加一般性活动和出席性会议,一律不作报道;对于局内各部门召开或参加会议的报道,由局办公室严格审核,力求少报道或不报道;涉及规划工作的重大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局办公室请示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统筹安排。
六、厉行勤俭节约
12、简化接待工作。局领导、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到各县(市)区、项目建设单位参加会议、活动和调研,不得要求接待部门和单位组织迎送、摆放花草、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包括电子屏幕显示)、组织专场文娱活动和旅游观光活动;不得要求安排超规格住房、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得要求安排宴请、上高档菜肴;一般不安排会见合影。
13、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除按照规划编制法定程序必须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和汇报类技术性会议外,局内会议活动严禁提高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悬挂会标;经批准召开的会议活动要安排在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接待宾馆、酒店;不得以会议活动的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会议材料统一简装,不得安排纪念品。
14、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驾,严禁超编、超标购置公车,严禁为公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不得向企事业单位换车、借车。外出调研、考察、开会,提倡集中乘车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和宴请。在局机关提倡节能、节约、节俭,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七、加强督促检查
15、坚持领导带头。全局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16、加强协调把关。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审核把关程序,不等待、不攀比、不变通、不越线、不搞下不为例。建立完善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的联系与报告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贯彻执行工作。
17、强化督办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要对每年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检查结果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同时责成局办公室抓典型,定期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局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监督执行本实施意见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组织财务审计人员对本局会议活动等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