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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日期:2020-04-01 17:12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3月3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2020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立视频分会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吴凯主持会议,市局领导、副处级以上干部,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分局主要负责人,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

  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夏文翰对2019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2020年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组成员王平柱就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局党组书记王华品全面分析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就全面履行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9年主要工作

  一是着力服务宜昌高质量发展。

  全年批准建设用地1.39万亩,供应建设用地4.1万亩,实现土地成交价款150.88亿元,收取采矿权出让收益1.48亿元。

  释放自然资源领域政策红利,筹集扶贫资金10.3亿元。

  落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9.12亿元,支持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处置闲置土地7852.8亩,单位GDP地耗水平下降5%以上。

  二是着力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全面完成《宜昌2050发展战略规划》编制。

  超前推进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81个示范村村庄规划基本完成编制。

  《宜昌市共联滨江片区城市设计》等9项城市设计成果开始实施。

  三是着力推进长江生态修复。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形成阶段性成果。

  沿江县市区坚决落实沿长江15公里范围内建设项目禁建限建政策,支持134家化工企业关转搬改。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累计完成投资31.09亿元。

  130家矿山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3432亩,长江干流生态修复试点稳步推进。

  认真履行沮漳河河长办职责,完成42个问题整改。

  牢牢守住磷矿开采总量1000万吨底线,23家矿山入选全国绿色矿山。

  四是着力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全面推进四位一体网格化监测体系建设,对288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巡排查,排危除险94个。

  推广实施普适型预警监测系统,设立专业监测点86处,初步实现提前3小时预警。

  成功预报秭归县泄滩乡陈家湾村卡门子湾滑坡,三峡库区和重点监测点连续16年无人员死亡。

  开展三峡库区地灾隐患劣化带调查评价,推进地灾防治重点省份建设,争取补助资金1.62亿元。

  五是着力加快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创新。

  市县两级自然资源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实现“机构合、人合、事合、心合”“四合”目标。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实行合并办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等“五个合并办理”,对设计方案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不再进行施工图审查,不再按单栋建筑面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加快不动产登记整合规范,提前实现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5个工作日工作目标。

  枝江市成功拍卖首宗土地开发融资权。标准地出让在县市区进一步推广。

  六是着力夯实自然资源基础工作。

  第三次国土调查顺利推进,13个县市区调查成果率先通过国家级内业核查,河湖确权工作有序推进。

  宜昌磷矿国情调查全面完成。

  以宜昌高新区为试点,“多规合一”一张图方案和综合信息平台开始试运行。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顺利起步,启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夷陵区“山水账”试点平稳推进。

  测绘和地理信息依法规范,宜昌市局获全省第六届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优胜奖”。

  七是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在矿山、测绘等领域全面展开。

  以严控农地非农化为重点,巩固大棚房清理成果,89个一般性违法问题基本完成整改,设施农用地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形成。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八是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专题调研12批次,领办民生实事、整改重难点问题24个。

  认真落实“四种形态”,不断强化监督执纪。推进机关党建“四个常态化”,引导机关党建创品牌出经验。

  全力配合市委巡察,推进发现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强化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

  1家单位和1名个人分别荣获市发展贡献奖和生态环境奖,1名同志荣获市“五一”劳动奖章。

  2020年全市自然资源工作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履行“两统一”核心职责,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服务全市经济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宜昌“一高双争三决胜”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六项重点工作

  一是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加快恢复发展。

  安排一定比例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优先安排疫情防控项目用地,重点产业、基础设施和民生用地实行应保尽保;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一网一门一次”“六多合一”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二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

  2020年底前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全面完成。

  推进“多规合一”走深走实,逐步构建统一的规划信息系统平台。

  统筹抓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与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确保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成果上报。

  对标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学习成渝经验,推进实施《宜昌2050发展战略规划》。

  三是实施全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坚决守住521万亩耕地保有量底线和39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的耕地占补调配与监管机制。

  加快构建国土空间用途控制制度体系,严格管制国土空间开发利用。

  四是切实维护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

  实施自然资源全域调查,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构建“一张底版、一套数据和一个平台”。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

  在夷陵区“山水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基础上,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完善自然资源统计体系。

  五是推进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与合理利用。

  以长江、清江流域为重点,推进干支流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深化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力争三峡库区和重点监测点因灾零死亡。

  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谋划一批省级示范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打造一批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示范村镇。

  坚持工业园区面积总量压减,严格核定各类园区用地控制边界。

  推进磷矿矿权与开采量减量化,全年磷矿开采总量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

  六是强化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新《土地管理法》。

  全面落实“增违挂钩”,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农地非农化;

  抓好平安系统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推进阳光信访。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抓牢关键少数,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

  健全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科室单位负责人及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党建责任体系。

  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做到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年中有检查、有推进,年底有考核、有奖惩。

  坚持政治引领,进一步加强廉洁从政教育。

  组织开展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继续深入开展“十进十建”。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五纳入三报告一督查”制度,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网络舆情预警和处置。

  坚持纠治“四风”,进一步推进转作风抓落实

  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尤其是脱贫攻坚领域、民生和惠民惠企政策落实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整治落实政策“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推动完善制度规定,修编《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党组研究事项清单》等制度性文件。

  坚持执纪问责,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制度,对管党治党不严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谈心谈话、述责述廉、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不力、弄虚作假的问题严肃问责。

        落实《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加强对干部的帮扶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