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规划局 关于2017年“群众满意机关”测评 群众意见整改措施的工作方案
日期:2018-06-11 00:00来源:宜昌市规划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为认真落实市直机关“双争”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群众意见进行反馈整改的通知》要求,按照突出重点、主动认领、逐项整改、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抓好“群众满意机关”测评群众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推动干部职工作风转向“严紧硬实”,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措施工作方案:
一、整改任务
(一)高度重视共性意见整改。共性意见反映出人民群众对机关作风建设的真切期盼,各科室、分局要主动认领、勇于担当,认真对照共性意见,查找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好共性意见的整改。
(二)切实抓好个性意见整改。对反馈到我局的4条个性意见要逐条进行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人员、责任、时限、销号“四落实”。对单一问题要迅速整改见成效;对复杂问题要做好顶层设计,长谋划早安排,力促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紧盯“四风”问题严防反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市委“六个坚持、六个严禁”,持续推进转作风、抓落实,切实为基层减负、让群众满意,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二、整改措施
2017年度“群众满意机关”测评群众反馈的共性意见共10条,经综合并梳理,对4条共性意见制定整改措施。针对群众反馈的个性意见共4条,制定了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一)共性意见(4条)
1、意见和建议:一些机关干部业务不够精通,解答群众稍微复杂的问题支支吾吾、说不清楚,要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匠”精神。
(1)整改措施:①加强对规划、测绘业务知识的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外出考察、学习交流,学习结束后应提交学习考察报告。②鼓励干部职工进行继续教育,发挥青年读书小组带头示范作用,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新政策、服务意识的学习,加快知识更新速度,增强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做到精通本职工作。③及时了解群众提出的新问题,加强与服务的设计单位、项目业主沟通互动,增强沟通协调能力,对不能当场解答的疑难问题做好记录,事后研究后再解答。
(2)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二级单位
(3)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意见和建议:有些部门遇到难题不是推给市领导协调和解决,就是踢给基层,要大力弘扬“猛将”作风,特别是在解决民生问题上,不能互相“踢皮球”,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
(1)整改措施:①加强目标考核的针对性,修订完善局内考核办法,实现考核指标的可量化。②加强政务督办,将市委市政府、局党组交办188体育平台事项等纳入督办,严格要求办结时限,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③增强项目建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不管报建项目大与小、难或易,必须实地踏勘现场,增强政策把控能力,掌握问题解剖方法,尽可能找到解决办法,不能解决的要做好做实政策解释、敢于担当、完成审批。④188体育平台项目和疑难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发挥集体智慧、展现团队精神,做到干部职工参与其中,献与其智,成与其果,共同进步提高。
(2)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二级单位
(3)整改时限:12月
3、意见和建议:市直机关要大力培育法治精神,在政府采购、政府工程建设上,带头讲法守法,带头讲诚信,带头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1)整改措施:①认真进行无纸化学法,加强宪法、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增强法制观念、法治思维,强化依法行政。②带头学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自觉维护公平正义,不干扰公正司法,不插手招投标工程。③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事前监督,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④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明明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⑤听取采购代理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在项目采购等过程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要求,依法服务政府工程建设,保证阳光采购,公平竞争。
(2)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二级单位
(3)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4、意见和建议:一些基层单位干部职工在为群众服务中,存在着态度生硬、解答无耐心、工作不细致等现象,要加强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1)整改措施:①加强干部职工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换位思考”意识,开展“如果我是报建人”角色体验活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宗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②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供“微笑”服务,耐心细致解决服务对象有关问题,力求找准问题症结,消除群众对政策的疑虑。③积极研究落实网上办事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印制和发放《城市规划报建服务指南》,做到一次告知办事流程、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等,为建设单位报建提供指引。④落实首问负责制,设置分局项目规划审批进度表,及时更新掌握项目进展,进一步加强审批流程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开展优质高效服务。
(2)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二级单位
(3)整改时限:12月
(二)个性意见(4条)
1、意见和建议:注重质量,提升整体规划意识,避免浪费和重复建设。
(1)整改措施:①大力推行“阳光规划”,广泛听取专家学者、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避免征求意见留于形式、走过场。②加强规划修改论证和评估工作,坚持科学性、前瞻性的管理原则,推广新技术、新材料,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2)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
(3)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意见和建议:加快规划审批进度,加快项目推进服务。
(1)整改措施:①积极履行规划协调与引导职能,超前介入、提前研究、特事特办、全程服务。②优化规划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审批前置条件和材料,深入推进自贸片区“放管服”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并联审批,确保项目规划审批服务工作又好又快完成。③对报建项目及时办理相关规划手续,设置项目进度统计表,及时掌握项目进展,严格遵守审批时限的“红线”要求,做到不同性质项目分类限时审批,重点项目明确专人专班负责推进服务。④推行报建项目办理环节“稽核”机制,严把审批质量“关口”;实施审批项目案卷评查,严把项目批后“能效”关口。
(2)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
(3)整改时限:12月
3、意见和建议:加大对县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力度。
(1)整改措施:①保持与县市区规划、测绘管理部门的衔接,积极指导县市区具体规划项目,解决县市区规划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和难题,并督促其按时完成工作。②组织县市区规划部门参加市内开展的城乡规划辅导讲座等培训, 接收各县、市相关业务人员来局短期工作学习。③指导各县市开展测绘质量提升行动,协同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大城乡规划督察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2)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
(3)整改时限:12月
4、意见和建议:放开城区红线外的规划权,交由地方政府负责。
(1)整改措施:①探讨研究红线外乡村项目及村民建房规划权下放问题,依法下放审批权限。②加强对下放权力的监督检查,指导地方政府加强规划编制。
(2)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
(3)整改时限:12月
三、整改要求
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协调督办。二是强调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三是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明确责任。
宜昌市规划局
2018年6月8日
一、整改任务
(一)高度重视共性意见整改。共性意见反映出人民群众对机关作风建设的真切期盼,各科室、分局要主动认领、勇于担当,认真对照共性意见,查找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好共性意见的整改。
(二)切实抓好个性意见整改。对反馈到我局的4条个性意见要逐条进行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人员、责任、时限、销号“四落实”。对单一问题要迅速整改见成效;对复杂问题要做好顶层设计,长谋划早安排,力促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紧盯“四风”问题严防反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市委“六个坚持、六个严禁”,持续推进转作风、抓落实,切实为基层减负、让群众满意,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二、整改措施
2017年度“群众满意机关”测评群众反馈的共性意见共10条,经综合并梳理,对4条共性意见制定整改措施。针对群众反馈的个性意见共4条,制定了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一)共性意见(4条)
1、意见和建议:一些机关干部业务不够精通,解答群众稍微复杂的问题支支吾吾、说不清楚,要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匠”精神。
(1)整改措施:①加强对规划、测绘业务知识的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外出考察、学习交流,学习结束后应提交学习考察报告。②鼓励干部职工进行继续教育,发挥青年读书小组带头示范作用,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新政策、服务意识的学习,加快知识更新速度,增强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做到精通本职工作。③及时了解群众提出的新问题,加强与服务的设计单位、项目业主沟通互动,增强沟通协调能力,对不能当场解答的疑难问题做好记录,事后研究后再解答。
(2)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二级单位
(3)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意见和建议:有些部门遇到难题不是推给市领导协调和解决,就是踢给基层,要大力弘扬“猛将”作风,特别是在解决民生问题上,不能互相“踢皮球”,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
(1)整改措施:①加强目标考核的针对性,修订完善局内考核办法,实现考核指标的可量化。②加强政务督办,将市委市政府、局党组交办188体育平台事项等纳入督办,严格要求办结时限,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③增强项目建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不管报建项目大与小、难或易,必须实地踏勘现场,增强政策把控能力,掌握问题解剖方法,尽可能找到解决办法,不能解决的要做好做实政策解释、敢于担当、完成审批。④188体育平台项目和疑难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发挥集体智慧、展现团队精神,做到干部职工参与其中,献与其智,成与其果,共同进步提高。
(2)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二级单位
(3)整改时限:12月
3、意见和建议:市直机关要大力培育法治精神,在政府采购、政府工程建设上,带头讲法守法,带头讲诚信,带头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1)整改措施:①认真进行无纸化学法,加强宪法、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增强法制观念、法治思维,强化依法行政。②带头学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自觉维护公平正义,不干扰公正司法,不插手招投标工程。③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事前监督,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④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明明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⑤听取采购代理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在项目采购等过程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要求,依法服务政府工程建设,保证阳光采购,公平竞争。
(2)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二级单位
(3)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4、意见和建议:一些基层单位干部职工在为群众服务中,存在着态度生硬、解答无耐心、工作不细致等现象,要加强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1)整改措施:①加强干部职工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换位思考”意识,开展“如果我是报建人”角色体验活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宗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②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供“微笑”服务,耐心细致解决服务对象有关问题,力求找准问题症结,消除群众对政策的疑虑。③积极研究落实网上办事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印制和发放《城市规划报建服务指南》,做到一次告知办事流程、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等,为建设单位报建提供指引。④落实首问负责制,设置分局项目规划审批进度表,及时更新掌握项目进展,进一步加强审批流程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开展优质高效服务。
(2)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二级单位
(3)整改时限:12月
(二)个性意见(4条)
1、意见和建议:注重质量,提升整体规划意识,避免浪费和重复建设。
(1)整改措施:①大力推行“阳光规划”,广泛听取专家学者、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避免征求意见留于形式、走过场。②加强规划修改论证和评估工作,坚持科学性、前瞻性的管理原则,推广新技术、新材料,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2)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
(3)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意见和建议:加快规划审批进度,加快项目推进服务。
(1)整改措施:①积极履行规划协调与引导职能,超前介入、提前研究、特事特办、全程服务。②优化规划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审批前置条件和材料,深入推进自贸片区“放管服”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并联审批,确保项目规划审批服务工作又好又快完成。③对报建项目及时办理相关规划手续,设置项目进度统计表,及时掌握项目进展,严格遵守审批时限的“红线”要求,做到不同性质项目分类限时审批,重点项目明确专人专班负责推进服务。④推行报建项目办理环节“稽核”机制,严把审批质量“关口”;实施审批项目案卷评查,严把项目批后“能效”关口。
(2)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
(3)整改时限:12月
3、意见和建议:加大对县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力度。
(1)整改措施:①保持与县市区规划、测绘管理部门的衔接,积极指导县市区具体规划项目,解决县市区规划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和难题,并督促其按时完成工作。②组织县市区规划部门参加市内开展的城乡规划辅导讲座等培训, 接收各县、市相关业务人员来局短期工作学习。③指导各县市开展测绘质量提升行动,协同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大城乡规划督察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2)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
(3)整改时限:12月
4、意见和建议:放开城区红线外的规划权,交由地方政府负责。
(1)整改措施:①探讨研究红线外乡村项目及村民建房规划权下放问题,依法下放审批权限。②加强对下放权力的监督检查,指导地方政府加强规划编制。
(2)责任单位:各科室、分局
(3)整改时限:12月
三、整改要求
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协调督办。二是强调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三是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明确责任。
宜昌市规划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