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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6]018号

日期:2016-06-22 08:16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6520,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湖北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宜化?山语城居住组团1524号楼、会所及幼儿园规划条件核实等7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湖北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宜化?山语城居住组团1524号楼、会所及幼儿园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1524号楼、会所及幼儿园符合规划要求,1524号楼施工图中三至五层方案原飘窗、施工图中三至五层花池、六层过道应计入计容面积642.21平方米;方案超规划条件41.862平方米。两项总计超容建筑面积684.072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向国土部门出具补缴超容建筑面积684.072平方米出让土地价款工作联系函;二是建设单位补缴出让土地价款后,按测绘成果报告核实面积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二、湖北宜昌天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居住区B3132号楼、会所及15号配电房、门房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3132号楼、15号配电房符合规划要求,但项目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建设单位未补缴规划方案超规划条件容积率0.069和配电房超容积率273.79平方米出让土地价款;二是增加4处门房,共增加计容面积32.63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向国土部门出具门房补缴超容积率出让土地价款工作联系函;二是由分局补办门房规划手续和建设单位补缴上述超容积率土地价款后,再办理上述项目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三、宜昌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宜化新天地二期814号、1922号楼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814号、1922号楼建筑单体符合规划要求。建设单位按照伍家岗区安监局要求已取消22号楼南侧原方案自动扶梯,改建为踏步,伍家岗规划分局于2月份进行了公示,区安监部门于31日出具了安监复查意见。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四、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申请4G通信基站的选址意见书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拟在峡州大道(发展大道—合益路)两侧的山体和绿地内新建8个基站塔,现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五、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点军一路(点军路—江城大道)的选址意见书

为推进110千伏何家坡变电站建设,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点军一路(点军路—江城大道)的选址意见书。道路中心线长约2900米,红线宽度32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六、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申请奥锦花园高层住宅外立面变更

该项目位于点军区桥边镇偏岩村与石堰村交界处,一期主体工程已封顶,二期已完成初步规划咨询。现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申请将该项目高层住宅外立面顶部玻璃幕墙和阳台栏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1、原方案建筑顶部三层玻璃幕墙取消;2、原方案阳台玻璃栏板变更为镀锌栏杆。

经会议研究,同意顶部取消玻璃幕墙,玻璃栏板阳台维持原方案,1#住宅楼临点军大道一侧阳台封闭。

七、宜昌市伍家乡旭光村村民委员会旭光商贸大厦项目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城东大道,用地面积7169.03平方米。规划方案总建筑面积46184.27平方米,其中地上32538.89平方米,地下13645.38平方米,容积率4.54,建筑密度34%,绿地率18%,总平面布置1栋主楼,由23层酒店、11层配套用房、3层裙房和1层锅炉房组成。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1、同意地下室退用地边界距离,要求采取措施保障施工安全;2、要求处理好挡土墙的设置问题;3、优化停车位特别是地下机械车位设置;4、方案完善后报规委会研究。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艾长征、谭道明、张江、覃远琳、杨君、刘君怡、姚旺、朱健、李长进、高周洲、李源、屈婷婷、王范荣、郭华、丁革强、赵建军。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姚旺,市政科李长进,建工科郭华,点军分局丁革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