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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6]010号

日期:2016-04-19 14:18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6325,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游乐园项目方案审查等6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游乐园项目方案审查

根据[2016]004号局业务会纪要、宜新办函[2016]26号文件、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宜昌市游乐园项目土地使用”的回复意见,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新区推进办明确的该项目申报主体。

二、宜昌吉顺驾驶员培训学校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点军区李家河路,用地面积17268.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其它交通设施用地。规划方案主要布置1处驾驶员训练场地和13层办公楼。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方案,同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优化办公楼临街立面效果;二是要求建筑物与电力线的间距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三、宜昌三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送电工程分公司申请办理110kv龙南线临时迁改选址意见书

因点军片区五龙大道杨家湾安置房建设的要求,需对项目范围内的110kv龙南线进行局部临时迁改,将影响安置房建设的线路迁至项目红线范围外,现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四、宜昌伍家岗区伍家乡共联村村民委员会违法建设

市城管执法局转来违法建设案件卷宗:宜昌伍家岗区伍家乡共联村村民委员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共联村三组建设仓库二栋,主体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现伍家岗区城管局、伍家岗区政府分别就上述违法建设向我局来函:建议对该违建项目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后保留临时使用,不计产权,如遇征地拆迁予以无偿拆除。经会议研究,同意区政府和区城管局意见。

五、宜昌中建天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交·宜城春晓规划变更

中交·宜城春晓项目方案已批复,现该公司应供电公司要求,将原设计的2#3#配电房的规模和位置进行了调整,并新增了5#6#配电房,配电房调整后,方案经规划报建咨询机构核实:建筑间距和退让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满足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配电房调整方案,应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批前公示无异议后,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变更。

六、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中学项目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项目位于点军大道与牌坊坡路交汇处,地块面积为216111.43平方米。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均同意以出让方式供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谭道明、杨君、刘君怡、曹开玉、杜春华、张江、覃远琳、熊炎、朱健、郭华、蔡梦雪、李源、李长进、王范荣、姚旺、赵建军、韩郑。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蔡梦雪,市政科李长进,建工科郭华,法规科韩郑,伍家分局熊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