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6]009号
2016年3月21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西陵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申请十六化建西山地块征收范围等9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西陵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申请十六化建西山地块征收范围
根据西陵区2016年年度计划要求,西陵区房屋征收办申请,由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先启动前期工作,申请十六化建西山地块征收范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发放征收范围图。同时要求今后项目“拆迁范围”统一改为“征收范围”;土地出让项目若已发征收范围图,核发土地出让规划条件阶段不再发放征收范围图。
二、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原纺织技校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我局于2013年6月9日向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核发了原纺织技校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130029]号),因该条件已过有效期,现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重新核发该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根据《宜昌市伍家岗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该地块规划指标与原核发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一致。
经会议研究,收回原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后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三、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城乡路片区WJ011-Ⅳ-02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来函申请城乡路片区WJ011-Ⅳ-02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宜昌市城乡路原商业银行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宜府函[2011]187号),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5。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宜昌市城乡路原商业银行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四、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点军区五龙三路天然气储配加气建设项目用地有关问题的函
我局于2015年10月20日对点军区五龙三路与五龙路交汇处宗地核发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拟用地面积7086.82平方米(合10.63亩),用地性质为供燃气及加气站用地。现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根据功能分区重新核发天然气储配加气站项目用地规划条件。根据市住建委《关于点军区天然气储配站及加气站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的函》,明确项目方案布局中,储配站及维抢中心用地面积5608平方米(合8.4亩),余下1478.82(合2.2亩)平方米为加气站用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重新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并形成如下意见:一、用地内加气站用地面积为1478.82平方米,建筑规模不应大于300平方米,储配站及维抢中心用地面积为5608平方米,建筑规模不应大于1300平方米;二、方案应统筹考虑好地块内部及与相邻地块的道路及使用问题。
五、宜昌市妇幼保健院申请办理临时箱式变压器的选址意见书
位于城东大道与松林路交叉口的儿童医院已开工建设,为保障施工进度,需设置一台箱变供电,由于项目用地范围内需大开挖,宜昌市妇幼保健院申请在城东大道绿化带内临时设置。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临时放置在道路绿化带内,项目建成后迁移回项目用地范围内。
六、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申请办理松林公园的选址意见书
根据市人大市政协建议、提案及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园林局拟建设松林公园,用地范围与城市总规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致,现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要求对公园出入通道进一步研究确定后再办理。
七、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站前路垃圾转运站的选址意见书
为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点军区建设,市城建投公司拟在站前路附近建设垃圾转运站,用地范围根据《宜昌市南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定,现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八、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申请办理唐家湾中小学规划选址
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申请在城东大道与唐家湾路交汇处选址一所中学和一所小学,拟用地面积约5公顷。
根据《宜昌市唐家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会议研究同意该选址,要求按公办中小学性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停车位按照每教学班不少于2个车位配建。
九、宜昌慧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解决土地遗留问题
宜昌慧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解决该公司地块西北侧土地产权遗留问题,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根据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宜昌市紫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区域为绿地,保留山体。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因与相关规划不符,不同意该公司申请。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艾长征、谭道明、杨君、刘君怡、曹开玉、杜春华、张翼、张江、熊炎、朱健、郭华、蔡梦雪、杨瑞、李源、李长进、王范荣、姚旺、赵建军、高周洲、杜宪、夏伟荣、丁革强、韩郑。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朱健、姚旺、蔡梦雪,市政科李长进,西陵分局高周洲,点军分局赵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