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委托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4年延续第9批)
日期:2024-11-01 11:08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工程设计资质延续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对湖北全森国际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工程设计资质延续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8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疑问请咨询市民之家四楼4B16资源建设局窗口(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46号,邮编:443005,电话0717-6851850),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异议的,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相关材料请报送至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宜昌市体育场路46号,邮编:443005,电话:0717-6851850)。
附件:工程设计资质审查意见公示名单(2024年延续第9批).pdf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日